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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强队伍推动社区建设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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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强队伍推动社区建设和治理

( 2024-04-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陈 涛

  近日,中办、国办发布了《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第一个专门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中央文件,也是党中央成立社会工作部之后有关社会领域出台的第一个中央文件,自然引发了社区工作者群体,以及与社区工作关联密切的党政部门、社工专业教育界、实务界等各方人士的关注。
  从普通人角度说,我们绝大多数人都生活在社区之中,一个个具体社区是我们居住与生活的直接环境。社区的服务水平、治理状况如何,对我们的生活有着莫大的影响。尤其是对老人、儿童等某些特定人群,以及在疫情封控期间等某些特殊时候,社区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的。而作为承担社区工作的社区工作者,当然就成了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他人”。
  正是因为社区对于人们生活至关重要,因此世界各国都对做好社区工作高度关注。可以说,越负责任的治理主体越是力求把它做得扎实有效。以中国来看,改革开放后当社会生活的组织模式逐步从“单位制”向“社区化”转型,党和政府就一直高度重视加强社区工作,历年来也出台了不少政策文件,实行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公允地说,这些年投入社区的资源在增多、对社区的管理在不断强化,社区建设特别是硬件建设得到明显增强。
  不过,社区工作最终是由人来做的,社区工作者实际承担了大量的具体工作。对于这一群体本身,此前却一直没有完整明确的制度政策,就他们扮演的角色、任职条件等作出合理界定,并就薪酬待遇等提供有力保障。可以说,这方面的制度供给缺失,既让社区工作者们遭遇诸多困难甚至艰辛,也影响到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效果,进而使社区治理状况达不到更理想的水平,不能很好满足社会期望。
  对于这些问题,《意见》都给予了适当的回应,并建设性地给出了支持社区工作者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和路径。例如,《意见》要求各地科学设定社区工作者薪酬构成和岗位等级薪酬标准,明确主体部分的社区工作者由街道(乡镇)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意见》还从社区工作者选聘配备、晋升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和要求,着力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意见》体现了首先合理界定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履职条件并切实保障其薪酬待遇,再谋求使其更好履职,满足工作要求与社会期待的逻辑,这是尊重现实、符合实际的,并合理兼顾了相关各方的利益关切,必将激励社区工作者更好地开展工作,从而推动我国社区建设、社区治理取得更佳成效。
  同时,社区工作看似简单平常、琐碎微小,其实却是对社区工作者工作能力的综合考验,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化,人们的利益需要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在此背景下,无论是做好社区服务,还是加强社区治理建设,都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意见》既从“职业化”方面为社区工作者队伍作出制度设计并提供保障,也提出要坚持“专业化”方向。如《意见》提出,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科学评价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着力建立健全梯次发展、等级明晰、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推动职业水平与岗位等级衔接联动。同时《意见》要求,加强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工作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评审。从专业学科的归属来看,社区工作属于“社会工作”专业的一个实践领域,是“社会工作学”具体应用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在落实《意见》时,需要恰当把握将“社区工作者”作为一个职业来加强建设,与使之更好地纳入“社会工作”专业的关系。笔者认为,当广大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解决好了职业化和专业化的问题,这也将是中国社会工作专业本土化的重要进展,它是适切各方面考量的合理发展,也必将推动我国社会工作在新的历史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
  最后,期待站在新的起点上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将社区自治的制度设计与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社区工作有机结合,秉持职业精神、专业精神做好社区工作,切实以社区为本、以社区为重,与社区居民双向互动,共同建设和谐友爱的家园共同体。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北京社会工作者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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