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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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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韩宇
近日,辽宁省阜新市司法局出台《阜新市行政合法性审核操作手册》,结合历年来全市合法性审核工作中存在的起草部门报送材料不规范、补证材料不及时、内部审核有缺失、审核机构不专业等突出问题,创造性提出合法性审核“三步走”制度设计:第一步解决送审问题,第二步解决审核问题,第三步解决培训加考核问题,形成“一单十五项”“十步工作法”“内部审核规程”等合法性审核工作方法。 这本手册是阜新市强化法治保障,稳步推进合法性审核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阜新市行政合法性审核工作始终坚持在制度建设上规范、在运行机制上创新、在服务保障上聚力,形成行之有效的合法性审核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工作体系和一系列具有阜新辨识度的制度成果,实现“小切口、大牵引”,让“红头文件”不再任性,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预防矛盾纠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规范化建设夯实基础 实践中,阜新市通过拓宽范围、健全机制、制作模板,全面保障政府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阜新市司法局副局长陈佐铭说:“我们在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聚焦中心工作,将审核范围扩大至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权责清单、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等8大类,将政府决策和集体审议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 同时,阜新市创新性提出“一单十五项”标准化模板,“一单”即送审材料“一次性告知单”,“十五项”即送审材料需要提交的十五项工作模板,直观展现事项名称、所需材料、文书样式等要素信息,为送审部门提供一目了然的服务“导航”,确保文件实现“即收即审”。 在“十五项”标准化模板中,以材料目录为主线,包括程序层面和起草层面,提供科学规范、便捷可行的参考范本,使送审前的工作程序统一明确,送审部门只需做好“填空题”,便可解决“报什么”“怎么报”的问题。 自推行“一单十五项”标准化模板以来,合法性审核工作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平均压缩至两个工作日以内,审限率提高约60%。 全闭环审核提高质效 将合法性审核工作从制度设计变为具体行动、从原则规定变为精细举措,做到“一事一策”,也是阜新市的亮点之一。 “从审核依据、文件属性、送审材料、制定主体、制定依据、制定程序、文件内容、文件形式、补证材料和出具审核意见10个步骤进行逐项审核,步步有标准、事事有指引,构建合法性审核全闭环、高效率运行机制。”陈佐铭说。 值得一提的是,阜新市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前置要件,并以立法形式在《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明确审查机构。同时,建立涉经济发展特别是助企纾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政策优先审核机制,对于涉企合法性审核文件1天内完成审核。 为坚持审慎原则,阜新市采取“起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双重把关形式严把审核质量关。针对审核中比较复杂的事项,适时启动阜新市司法局内部合法性审核联席会议机制。同时,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做到有错必纠,杜绝文件“带病出台”,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效合一”。 多层次保障依法决策 工作中,阜新市在将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和考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以合法性审核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法治保障力度,切实当好参谋员、质检员。 在阜新市“事前介入”新模式中,探索建立“司法局机关领导+法律顾问专家库+律师事务所”工作模式,成立5个法律服务专班,在决策事项启动环节、文件制定过程中、协议磋商阶段提前介入,推动事后法律救济向事前风险防控转化,累计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要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210条,参与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193次。 同时,阜新市在保持合法性审核文件资料之间的有机统一联系和逻辑顺序基础上,区分不同环节所对应形成的资料,确保档案材料及签署情况的完备性、审核依据的有效性、材料排序的科学性等,做到一卷一档,目前,共归档合法性审核卷宗1000余件,实现过程可查询、责任可追溯。 另外,阜新市还抓好培训指导,分批次邀请县区和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核工作的人员参与市政府有关合法性审核工作,以“现场指导”方式深入县区和部门进行实地指导;同时,常态化开展合法性审核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理论+实践”方式,快速提升全市合法性审核工作总体能力。 近5年来,阜新市司法局累计审核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会议纪要等文件1000余件,提出合法性意见建议300余条,采纳率100%,从源头上规范文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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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操作手册 强化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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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规范行政行为跑出合法性审核“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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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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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韩宇
近日,辽宁省阜新市司法局出台《阜新市行政合法性审核操作手册》,结合历年来全市合法性审核工作中存在的起草部门报送材料不规范、补证材料不及时、内部审核有缺失、审核机构不专业等突出问题,创造性提出合法性审核“三步走”制度设计:第一步解决送审问题,第二步解决审核问题,第三步解决培训加考核问题,形成“一单十五项”“十步工作法”“内部审核规程”等合法性审核工作方法。 这本手册是阜新市强化法治保障,稳步推进合法性审核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阜新市行政合法性审核工作始终坚持在制度建设上规范、在运行机制上创新、在服务保障上聚力,形成行之有效的合法性审核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工作体系和一系列具有阜新辨识度的制度成果,实现“小切口、大牵引”,让“红头文件”不再任性,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预防矛盾纠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规范化建设夯实基础 实践中,阜新市通过拓宽范围、健全机制、制作模板,全面保障政府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阜新市司法局副局长陈佐铭说:“我们在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聚焦中心工作,将审核范围扩大至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权责清单、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等8大类,将政府决策和集体审议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 同时,阜新市创新性提出“一单十五项”标准化模板,“一单”即送审材料“一次性告知单”,“十五项”即送审材料需要提交的十五项工作模板,直观展现事项名称、所需材料、文书样式等要素信息,为送审部门提供一目了然的服务“导航”,确保文件实现“即收即审”。 在“十五项”标准化模板中,以材料目录为主线,包括程序层面和起草层面,提供科学规范、便捷可行的参考范本,使送审前的工作程序统一明确,送审部门只需做好“填空题”,便可解决“报什么”“怎么报”的问题。 自推行“一单十五项”标准化模板以来,合法性审核工作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平均压缩至两个工作日以内,审限率提高约60%。 全闭环审核提高质效 将合法性审核工作从制度设计变为具体行动、从原则规定变为精细举措,做到“一事一策”,也是阜新市的亮点之一。 “从审核依据、文件属性、送审材料、制定主体、制定依据、制定程序、文件内容、文件形式、补证材料和出具审核意见10个步骤进行逐项审核,步步有标准、事事有指引,构建合法性审核全闭环、高效率运行机制。”陈佐铭说。 值得一提的是,阜新市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前置要件,并以立法形式在《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明确审查机构。同时,建立涉经济发展特别是助企纾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政策优先审核机制,对于涉企合法性审核文件1天内完成审核。 为坚持审慎原则,阜新市采取“起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双重把关形式严把审核质量关。针对审核中比较复杂的事项,适时启动阜新市司法局内部合法性审核联席会议机制。同时,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做到有错必纠,杜绝文件“带病出台”,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效合一”。 多层次保障依法决策 工作中,阜新市在将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和考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以合法性审核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法治保障力度,切实当好参谋员、质检员。 在阜新市“事前介入”新模式中,探索建立“司法局机关领导+法律顾问专家库+律师事务所”工作模式,成立5个法律服务专班,在决策事项启动环节、文件制定过程中、协议磋商阶段提前介入,推动事后法律救济向事前风险防控转化,累计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要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210条,参与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193次。 同时,阜新市在保持合法性审核文件资料之间的有机统一联系和逻辑顺序基础上,区分不同环节所对应形成的资料,确保档案材料及签署情况的完备性、审核依据的有效性、材料排序的科学性等,做到一卷一档,目前,共归档合法性审核卷宗1000余件,实现过程可查询、责任可追溯。 另外,阜新市还抓好培训指导,分批次邀请县区和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核工作的人员参与市政府有关合法性审核工作,以“现场指导”方式深入县区和部门进行实地指导;同时,常态化开展合法性审核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理论+实践”方式,快速提升全市合法性审核工作总体能力。 近5年来,阜新市司法局累计审核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会议纪要等文件1000余件,提出合法性意见建议300余条,采纳率100%,从源头上规范文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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