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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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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非法倾倒危险废物3200余吨
江西瑞昌警方侦破一起重大污染环境案

( 2024-04-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彭纪辉
  
  江西省瑞昌市公安局近日侦破一起重大污染环境案,涉案倾倒危险废物3200余吨,金额达60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
  2023年8月30日,瑞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一群众举报,称该市码头镇某造船厂附近有刺激性气味出现,可能有人违法排放危险废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并发现欧阳某驾驶的一辆危化品运输车正在该造船厂附近废旧厂房内排放具有刺激性气味的不明液体,且数量较大。民警立即与瑞昌市生态环境局取得联系,开展现场管控、取样及勘验工作。经鉴定,该车辆排放的物质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废酸(HW3A)。
  警方查明,2023年6月,瑞昌人曹某在九江市注册成立了一家无危险物品处置资质的物流运输公司。经中间商钱某介绍,曹某找到江西省抚州市某医药公司高管严某,表示可以低价处置该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再通过胡某为其提供隐蔽场地进行非法排放危险废物。该4人沆瀣一气,以销售、运输、使用医药副产品为幌子签订虚假协议,实则为牟取各自的非法经济利益进行非法排放危险废物。严某、钱某在明知曹某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将危险废物交予其处置。当月,曹某主动与胡某联系,由胡某提供场地非法倾倒危险废物800余吨;2023年7月,曹某再次组织人员在码头镇辖区倾倒危险废物合计2300吨左右。
  曹某先后雇请欧阳某等15名危化车司机将抚州市某医药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分批次运输至江西省新余市和瑞昌市废弃厂房内非法倾倒,在未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且现场无任何处置设施的情况下,随意将危险废物排放至地下,导致紧邻长江的水体及土壤遭到严重污染。
  据办案民警介绍,鉴于该案发案地距长江主干流域仅有500余米,瑞昌警方与生态环境部门同步上案开展调查取证和现场采样,对现场进行了无害化处置。由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居住地域分散,涉案企业内部人员串通,作案方式隐蔽,警方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和信息化技术,多警种联合作战,破解查清倾倒地点难、排放数量认定难、人员收网抓捕难、单位犯罪认定难等瓶颈,最终实现“线索核查、技术侦控、证据固定、全面打击”流程一体化。
  瑞昌警方侦办此案历时半年,先后奔赴重庆、贵州、浙江等10余个省市地区实施抓捕和取证。截至目前,涉案的19名成员全部到案,彻底斩断了排污企业的非法牟取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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