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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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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大合唱”
榆林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守护母亲河安澜

( 2024-04-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 本报通讯员 薛蓉蓉
  
  芳菲四月,陕北榆林,向阳的山坡上,一株株山桃花,迎着春风,竞相开放。黄河水在山桃花的笑颜里奔腾得更加欢畅……
  陕西省榆林市地处黄河中游,位于“几字弯”核心区和毛乌素沙地南缘。在这里,力冲千钧、浊浪排空的黄河,为黄土高原构建起不可或缺的生态安全屏障。
  “近年来,榆林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扎实开展了一系列高质量的专项活动、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例、会签了多批次有实效的协作机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文生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以案促治
  定边县地处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漠过渡地带,水资源严重匮乏,供需矛盾突出,多年来违规取水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2020年4月起,定边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水资源和水污染执法检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其间深入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于2020年7月20日以事立案。
  立案后,该院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走访全县19个乡镇50家油气开采企业,向行政机关调取55份书面资料,并委托某环境科学院进行油气开发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同时委托某检测公司收集、检测采油回注水、地表水、地下水和油气企业废弃井场135份土壤样本,依法查明了案件事实。
  针对发现的问题,定边县检察院及时向定边县水利局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定边县水利局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同时,针对发现的水污染问题,定边县检察院督促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职。
  “我们就办案中发现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方面10余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报送党委、政府,为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提供了重要参考;推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制定‘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工作方案,从以电控水等11个方面对未来5年水资源开采工作进行部署。”定边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永刚介绍。
  2022年,定边县检察院联合县水利局开展规范取水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数据比对、后台查验等多种方式,督促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针对此次“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水利部门进行磋商,监督水利部门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2023年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保护黄河水安全典型案例。
  2023年,榆林市检察院和榆林市水利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截至目前,该院共立案38件,发出检察建议31件。
诉源治理
  以案促治的“靶向治理”,是榆林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体现。但在榆林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杨学文看来,要想推动源头和全链条治理,还需对黄河流域整个生态系统“把脉问诊”,进行诉源治理。
  “按照实行案件线索‘一网汇集、一网交办、一网调度’要求,依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成立的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我们获取案件线索变得更加便捷。”杨学文说。
  2023年,陕西省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线索移送平台逐级向横山区人民检察院移交石桥下游河道内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公益诉讼线索。
  接到线索后,横山区检察院立即组织干警进行调查核实,确定违法行为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清理整改。
  “我们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之前在河道非法倾倒的垃圾均已被清理,河岸恢复原貌,达到了整改要求。”横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虎林介绍。
  通过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作用,榆林检察机关构建了市县一体、区域联动、指挥有力、协作密切、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据统计,自2023年4月以来,榆林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平台受理相关线索45件,已立案40件。
凝聚合力
  2023年3月中旬,《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前夕,榆林市检察院会同榆林市河长办、榆林市公安局,从沿黄路榆林段最北端的府谷县黄甫镇墙头村开始由北向南,一路南行,途经府谷、神木、佳县、吴堡、绥德、清涧6个县市,深入14个检察公益诉讼履职点,开展了一次全面系统的联合执法。
  榆林检察机关联合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建立三长(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是榆林检察机关在黄河榆林段的上下游之间、榆林全段各区域之间凝聚社会共识,借助各方力量,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一个缩影。
  为切实下好黄河生态保护“一盘棋”,去年10月,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检察协作会议在榆林召开。陕甘宁蒙晋五省区七市检察机关的负责同志会聚一堂、交流研讨,共商以更优检察履职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并签署《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
  此外,榆林检察机关还联合市林长办、市公安局建立了“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联合市田长办建立了“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同时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生态环境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共同奏响黄河生态环境整体保护“大合唱”。
  “从黄沙飞舞到绿波荡漾,从荒山秃梁到层峦叠嶂……在这些变化中,我看到了陕西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辛勤付出,以及榆林检察机关凝聚多方合力,全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的工作成效。”陕西省人大代表胡君赞赏不已。
  “接下来,我们将切实扛牢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政治责任,依法能动履职,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榆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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