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
|
|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起至2035年,新疆法院将在全区275家人民法庭范围内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力争到2035年培育60家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指标体系要求的、突出新疆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近日,新疆高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安排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要求,立足新疆区情、社情、民情实际,制定印发《全区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此次创建活动将聚焦政治建设、执法办案、源头治理、非诉解纷、群众工作、基础建设等六个方面开展,重点培育一批基础条件好、工作质效高、本地特色足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带动更多人民法庭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方案》要求,创建活动中要坚持群众路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法院要坚决杜绝“盆景式”创建,不得层层创建,已经开展的相关工作统一调整纳入本次创建工作中一体推进,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近年来,新疆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在基础建设、司法办案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各级法院深度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基层治理格局,有效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专业服务保障作用。
|
新疆法院开展创建示范活动
|
力争到2035年培育60家“枫桥式人民法庭”
|
|
|
|
( 2024-03-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起至2035年,新疆法院将在全区275家人民法庭范围内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力争到2035年培育60家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指标体系要求的、突出新疆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近日,新疆高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安排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要求,立足新疆区情、社情、民情实际,制定印发《全区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此次创建活动将聚焦政治建设、执法办案、源头治理、非诉解纷、群众工作、基础建设等六个方面开展,重点培育一批基础条件好、工作质效高、本地特色足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带动更多人民法庭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方案》要求,创建活动中要坚持群众路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法院要坚决杜绝“盆景式”创建,不得层层创建,已经开展的相关工作统一调整纳入本次创建工作中一体推进,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近年来,新疆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在基础建设、司法办案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各级法院深度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基层治理格局,有效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专业服务保障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