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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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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距离北京最近的盟市,是“出蒙进京”的重要节点城市。全市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这个总目标,以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为主抓手,着力推动思想观念、工作体系、工作能力创新转变,在拱卫首都安全中探索出符合乌兰察布实际的基层治理方法路径。 一、以防范风险为重点,筑牢拱卫首都的坚固防线 乌兰察布位于首都“护城河”前沿,有着特殊的区位使命。全市政法机关立足于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严防矛盾风险外溢扩散上行。 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我们坚持“稳”字当头,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不断强化反暴恐反分裂反间谍的预警打击能力,加强日常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妥善处置各类苗头性、倾向性、敏感性问题,严防发生各类影响首都周边安全的案事件。健全四级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和台账管理体系,从严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线上备案系统,开展涉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涉稳风险会商研判机制。 统筹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我们制定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南,健全乡镇平安办、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庭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社会治理中心,建立集信访协调处理、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援助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平台。目前,已建成1个市级、11个旗县级、100个乡镇级、1480个村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三查一控”(矛盾纠纷排查、实有人口核查、出租房屋检查、重点人员管控)等专项行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率保持在98%以上。 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我们建立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等机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常态化下访接访,有效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2023年以来,各级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3102批次11517人次。大力推行信访代办制,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畅通代办渠道,实现首办负责、事项代办、案件终结三者有机统一。 加强进京通道管控建设。强化进京入冀入晋通道卡口建设和重点高速公路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过滤网”作用,落实首都“护城河”工作机制和京蒙、冀蒙、晋蒙协作机制,利用人证核验、人脸识别、大数据建模等技术守好进京关卡。开展“书记走边关”“边防政策宣传月”等活动,加强边境地区“水电路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完善护边员队伍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护边员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壮大“红色堡垒户”、“十户联防”、网格员等群防力量。 二、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夯实平安建设基础 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力量在基层、成效最终也体现在基层。乌兰察布市推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城乡社会治理模式,努力培育基层社会治理力量。 创新政法品牌,激发治理活力。开展经验成果大起底,围绕“补齐短板、夯实基础、以点带面、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全面提升工作质效”政法品牌创建活动为载体,打造推广特色品牌81个,形成了“晨曦未检”“大南山”义警等一系列富有地方特色、部门特点的政法工作创新经验,有力促进了全市政法工作提档升级。 推动“三治”融合,提升善治效能。激活自治内生动力,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三委联动”,推动街道、社区党组织与包联单位共建共治,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健全嘎查村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突出法治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乡村司法保障,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培育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发挥德治先导功能,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见义勇为好人保障、“红黑”名单激励惩戒等机制,开展“最美家庭”“身边榜样”等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加快数字赋能,探索智能之路。着力扭住智治创新这个“牛鼻子”,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云计算等高科技手段,切实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步伐。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实现实体化运行,绘制电子网格图,入库人口信息,手机App终端上报各类事件2.2万件次,对政治安全、信访工作等16类44项数据实现全天候实时监控。各旗县市区细化本地区综治中心建设任务,落实人财物保障,实现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三、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凝聚守护公平正义的合力 乌兰察布市政法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助推高质量发展。围绕服务保障内蒙古建设成为中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五大任务”,以及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强化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加强对能源和战略资源类重点企业、农牧业重点企业和种质资源、农畜产品品牌的执法司法保护。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落实政法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制定线上立案操作指引、涉企诉讼“容缺受理”等制度,出台知识产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指导意见,常态化设立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深入推进涉府案件执行清零专项行动,各类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6.1%。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24小时诉讼服务中心、24小时警局等平台和人民法庭、警务室、司法所等便民利民功能,深化政法机关“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持续推行“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创新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推出“乌兰察布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截至目前,服务群众1.4万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0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缓减免诉讼费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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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风险 筑牢拱卫首都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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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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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允利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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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距离北京最近的盟市,是“出蒙进京”的重要节点城市。全市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这个总目标,以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为主抓手,着力推动思想观念、工作体系、工作能力创新转变,在拱卫首都安全中探索出符合乌兰察布实际的基层治理方法路径。 一、以防范风险为重点,筑牢拱卫首都的坚固防线 乌兰察布位于首都“护城河”前沿,有着特殊的区位使命。全市政法机关立足于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严防矛盾风险外溢扩散上行。 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我们坚持“稳”字当头,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不断强化反暴恐反分裂反间谍的预警打击能力,加强日常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妥善处置各类苗头性、倾向性、敏感性问题,严防发生各类影响首都周边安全的案事件。健全四级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和台账管理体系,从严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线上备案系统,开展涉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涉稳风险会商研判机制。 统筹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我们制定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南,健全乡镇平安办、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庭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社会治理中心,建立集信访协调处理、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援助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平台。目前,已建成1个市级、11个旗县级、100个乡镇级、1480个村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三查一控”(矛盾纠纷排查、实有人口核查、出租房屋检查、重点人员管控)等专项行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率保持在98%以上。 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我们建立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等机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常态化下访接访,有效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2023年以来,各级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3102批次11517人次。大力推行信访代办制,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畅通代办渠道,实现首办负责、事项代办、案件终结三者有机统一。 加强进京通道管控建设。强化进京入冀入晋通道卡口建设和重点高速公路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过滤网”作用,落实首都“护城河”工作机制和京蒙、冀蒙、晋蒙协作机制,利用人证核验、人脸识别、大数据建模等技术守好进京关卡。开展“书记走边关”“边防政策宣传月”等活动,加强边境地区“水电路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完善护边员队伍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护边员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壮大“红色堡垒户”、“十户联防”、网格员等群防力量。 二、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夯实平安建设基础 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力量在基层、成效最终也体现在基层。乌兰察布市推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城乡社会治理模式,努力培育基层社会治理力量。 创新政法品牌,激发治理活力。开展经验成果大起底,围绕“补齐短板、夯实基础、以点带面、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全面提升工作质效”政法品牌创建活动为载体,打造推广特色品牌81个,形成了“晨曦未检”“大南山”义警等一系列富有地方特色、部门特点的政法工作创新经验,有力促进了全市政法工作提档升级。 推动“三治”融合,提升善治效能。激活自治内生动力,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三委联动”,推动街道、社区党组织与包联单位共建共治,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健全嘎查村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突出法治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乡村司法保障,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培育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发挥德治先导功能,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见义勇为好人保障、“红黑”名单激励惩戒等机制,开展“最美家庭”“身边榜样”等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加快数字赋能,探索智能之路。着力扭住智治创新这个“牛鼻子”,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云计算等高科技手段,切实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步伐。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实现实体化运行,绘制电子网格图,入库人口信息,手机App终端上报各类事件2.2万件次,对政治安全、信访工作等16类44项数据实现全天候实时监控。各旗县市区细化本地区综治中心建设任务,落实人财物保障,实现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三、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凝聚守护公平正义的合力 乌兰察布市政法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助推高质量发展。围绕服务保障内蒙古建设成为中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五大任务”,以及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强化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加强对能源和战略资源类重点企业、农牧业重点企业和种质资源、农畜产品品牌的执法司法保护。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落实政法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制定线上立案操作指引、涉企诉讼“容缺受理”等制度,出台知识产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指导意见,常态化设立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深入推进涉府案件执行清零专项行动,各类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6.1%。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24小时诉讼服务中心、24小时警局等平台和人民法庭、警务室、司法所等便民利民功能,深化政法机关“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持续推行“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创新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推出“乌兰察布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截至目前,服务群众1.4万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0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缓减免诉讼费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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