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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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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北京伊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伊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萌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上诉人谢文武因不服(2022)冀1182民初270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余大鹏:本院受理寿县福寿老年公寓与你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65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住养费3450元及利息,并负担诉讼费50元。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刘恒锲、刘华:本院受理原告姚建铭与被告刘恒锲、刘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86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冉江陵:本院受理原告黎建诉被告敖永仲、冉江陵运输合同纠纷一案((2023)黔0502民初1156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崔文飞:原告杨赵明与被告崔文飞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复印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杨赵明请求归还153000元。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定于提出答辩状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董得林:本院受理原告六安市御发门窗销售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4)皖1502民初590号民事裁定书。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凌桂英、王建、安徽省金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来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4)皖1502民初801号民事裁定书。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姜文革:本院受理的原告刘长凤诉被告姜文革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5618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金乡县博达运输有限公司、宋印坤:本院受理原告高振振诉被告金乡县博达运输有限公司、宋印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3)皖1621民初1046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道交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王成霞:本院受理原告李登林与被告王成霞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2024)皖1502民初81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南通星家韵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石家庄辉煌纺织品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 李伟强:本院受理原告苗永录与被告李伟强民间借贷纠纷(2024)皖1324民初122号一案,因你外出不在家,地址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25日下午14:30在本院刘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如你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李伟强,男,1986年7月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泗县黑塔镇娄马村娄庄)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漳州鑫亿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告无锡吉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漳州鑫亿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9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汪家宝:原告赵克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许家全:本院受理张春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泉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杨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40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程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4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刘菊、李广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4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40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何孝斌: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安徽小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523民初510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的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王卫星、李友萍:本院受理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赵杰:本院受理原告焦怀东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赵世举、张定兰:本院受理原告潘仲春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川1322民初4850号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赵世举、张定兰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潘仲春支付工资12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2000元为基数,从2023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3.5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被告赵世举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潘仲春支付工资10705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0705元为基数,从2023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3.5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84元、公告费440元,由被告赵世举、张定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任强、国信安全统筹服务邯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要成诉被告任强、国信安全统筹服务邯郸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2024)内0125民初15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安徽立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本机关于2023年7月11日,向你单位送达《合肥市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合建监罚决字〔2023〕第35号),决定对你单位罚款人民币31.76万元。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合建监强催字〔2024〕第1号),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仍未履行的,本机关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单位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合肥市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进行陈述和申辩。特此公告。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 安徽立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贤江:你作为安徽立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该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负有相应责任,本机关于2023年7月11日,向你本人送达《合肥市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合建监罚决字〔2023〕第36号),决定对你罚款人民币2.28万元。你本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合建监强催字〔2024〕第2号),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仍未履行的,本机关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合肥市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进行陈述和申辩。特此公告。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 仲裁公告 唐县振华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陈亚雷诉你单位工伤赔偿争议案(唐劳人仲案【2023】第39号),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依法裁决如下:被申请人唐县振华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陈亚雷医疗费、住院食宿费、护理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共计343752.32元。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以公告形式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唐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4年2月8日 声明 本人席雪,系席坚一之女。父亲席坚一于2024年1月15日因病去世。本人现声明如下:本人自愿放弃对席坚一名下全部遗产(如有)的继承。如父亲生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均与本人无关。 声明人:席雪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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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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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北京伊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伊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萌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上诉人谢文武因不服(2022)冀1182民初270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余大鹏:本院受理寿县福寿老年公寓与你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65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住养费3450元及利息,并负担诉讼费50元。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刘恒锲、刘华:本院受理原告姚建铭与被告刘恒锲、刘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86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冉江陵:本院受理原告黎建诉被告敖永仲、冉江陵运输合同纠纷一案((2023)黔0502民初1156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崔文飞:原告杨赵明与被告崔文飞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复印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杨赵明请求归还153000元。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定于提出答辩状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董得林:本院受理原告六安市御发门窗销售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4)皖1502民初590号民事裁定书。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凌桂英、王建、安徽省金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来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4)皖1502民初801号民事裁定书。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姜文革:本院受理的原告刘长凤诉被告姜文革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5618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金乡县博达运输有限公司、宋印坤:本院受理原告高振振诉被告金乡县博达运输有限公司、宋印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3)皖1621民初1046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道交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王成霞:本院受理原告李登林与被告王成霞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2024)皖1502民初81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南通星家韵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石家庄辉煌纺织品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 李伟强:本院受理原告苗永录与被告李伟强民间借贷纠纷(2024)皖1324民初122号一案,因你外出不在家,地址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25日下午14:30在本院刘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如你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李伟强,男,1986年7月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泗县黑塔镇娄马村娄庄)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漳州鑫亿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告无锡吉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漳州鑫亿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9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汪家宝:原告赵克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许家全:本院受理张春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泉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杨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40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程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4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刘菊、李广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4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40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何孝斌: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安徽小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523民初510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的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王卫星、李友萍:本院受理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赵杰:本院受理原告焦怀东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赵世举、张定兰:本院受理原告潘仲春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川1322民初4850号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赵世举、张定兰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潘仲春支付工资12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2000元为基数,从2023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3.5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被告赵世举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潘仲春支付工资10705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0705元为基数,从2023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3.5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84元、公告费440元,由被告赵世举、张定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任强、国信安全统筹服务邯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要成诉被告任强、国信安全统筹服务邯郸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2024)内0125民初15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安徽立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本机关于2023年7月11日,向你单位送达《合肥市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合建监罚决字〔2023〕第35号),决定对你单位罚款人民币31.76万元。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合建监强催字〔2024〕第1号),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仍未履行的,本机关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单位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合肥市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进行陈述和申辩。特此公告。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 安徽立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贤江:你作为安徽立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该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负有相应责任,本机关于2023年7月11日,向你本人送达《合肥市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合建监罚决字〔2023〕第36号),决定对你罚款人民币2.28万元。你本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合建监强催字〔2024〕第2号),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仍未履行的,本机关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合肥市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进行陈述和申辩。特此公告。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 仲裁公告 唐县振华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陈亚雷诉你单位工伤赔偿争议案(唐劳人仲案【2023】第39号),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依法裁决如下:被申请人唐县振华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陈亚雷医疗费、住院食宿费、护理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共计343752.32元。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以公告形式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唐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4年2月8日 声明 本人席雪,系席坚一之女。父亲席坚一于2024年1月15日因病去世。本人现声明如下:本人自愿放弃对席坚一名下全部遗产(如有)的继承。如父亲生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均与本人无关。 声明人:席雪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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