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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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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郑生辉:本院受理彭明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各一份。自公告之日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永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毕节合家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涛与被告毕节合家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谢忠绪:本院受理原告谢永斌诉被告谢忠绪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滁州市金陵化工建材有限公司、广东云顶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阳谷树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聊城市志豪轴承配件厂诉被告贵州毕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滁州市金陵化工建材有限公司、广东云顶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阳谷树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2023)黔0502民初129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高峰: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汇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高峰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2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龙剑奇:本院受理原告程风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1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顾鹏程、刘文青:本院受理原告孔庆阳与被告顾鹏程、刘文青、顾虹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25民初64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姜正明、陈玉琴、第三人江苏圣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跨越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与被告姜正明、陈玉琴、第三人江苏圣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25民初67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阮金超、岳甫甫:本院受理的原告梁小峰与被告阮金超、岳甫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91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李雪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5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童亚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5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赵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徐灶优: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5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钟金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吴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5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明琴,段习武,段甜甜:本院受理原告聂祥先诉被告王明琴,段习武,第三人段甜甜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龙:本院受理葛军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小甸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夏多祥: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65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代偿的保险赔偿金103970.87元及利息,并负担诉讼费2504元)。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左中堂:本院受理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79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300000元及利息、支付律师费3000元,并负担诉讼费7047元)。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刘凤、周井辉:本院受理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79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300000元及利息、支付律师费3000元,并负担诉讼费6953元。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谭飞:本院审理原告盛素电气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2420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3月25日9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普洱用电帮科技有限公司、刘文波:本院审理原告浙江安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2590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3月25日10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2199号 石鉴伟、浙江卡宁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浙江精制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石鉴伟、吴江平、黄小松、第三人浙江卡宁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石鉴伟在未出资金额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依法判令被告吴江平在未出资金额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依法判令被告黄小松在未出资金额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用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阮艳:本院受理原告朱起远与被告阮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6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厚元菌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聚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劲松诉被告贵州厚元菌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聚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4)黔2732民初106号一案,现依法向贵州厚元菌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聚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26日上午10时在本院都江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郝敬兵:本院受理原告张文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寿西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魏金宇:本院受理原告廖思潇与被告魏金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主文如下:被告魏金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廖思潇偿还借款10,000元。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魏金宇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黔0625民初142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更正:本院于2023年12月12日刊登在《人民法院报》G62版的王海波诉商杰、定州市辉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公告,其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2293号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应更正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22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特此更正。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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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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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郑生辉:本院受理彭明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各一份。自公告之日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永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毕节合家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涛与被告毕节合家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谢忠绪:本院受理原告谢永斌诉被告谢忠绪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滁州市金陵化工建材有限公司、广东云顶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阳谷树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聊城市志豪轴承配件厂诉被告贵州毕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滁州市金陵化工建材有限公司、广东云顶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阳谷树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2023)黔0502民初129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高峰: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汇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高峰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2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龙剑奇:本院受理原告程风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1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顾鹏程、刘文青:本院受理原告孔庆阳与被告顾鹏程、刘文青、顾虹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25民初64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姜正明、陈玉琴、第三人江苏圣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跨越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与被告姜正明、陈玉琴、第三人江苏圣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25民初67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阮金超、岳甫甫:本院受理的原告梁小峰与被告阮金超、岳甫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91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李雪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5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童亚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5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赵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徐灶优: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5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钟金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吴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5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明琴,段习武,段甜甜:本院受理原告聂祥先诉被告王明琴,段习武,第三人段甜甜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龙:本院受理葛军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小甸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夏多祥: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65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代偿的保险赔偿金103970.87元及利息,并负担诉讼费2504元)。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左中堂:本院受理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79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300000元及利息、支付律师费3000元,并负担诉讼费7047元)。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刘凤、周井辉:本院受理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79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300000元及利息、支付律师费3000元,并负担诉讼费6953元。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谭飞:本院审理原告盛素电气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2420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3月25日9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普洱用电帮科技有限公司、刘文波:本院审理原告浙江安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2590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3月25日10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2199号 石鉴伟、浙江卡宁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浙江精制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石鉴伟、吴江平、黄小松、第三人浙江卡宁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石鉴伟在未出资金额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依法判令被告吴江平在未出资金额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依法判令被告黄小松在未出资金额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用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阮艳:本院受理原告朱起远与被告阮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6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厚元菌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聚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劲松诉被告贵州厚元菌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聚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4)黔2732民初106号一案,现依法向贵州厚元菌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聚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26日上午10时在本院都江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郝敬兵:本院受理原告张文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寿西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魏金宇:本院受理原告廖思潇与被告魏金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主文如下:被告魏金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廖思潇偿还借款10,000元。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魏金宇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黔0625民初142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更正:本院于2023年12月12日刊登在《人民法院报》G62版的王海波诉商杰、定州市辉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公告,其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2293号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应更正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22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特此更正。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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