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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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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春波 2017年,随着检察系统内设机构改革,我担任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负责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也开始了维护社会公益、促进社会治理的新征程。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和司法办案推动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多年来,我办理的多起案件大多聚焦社会治理难点堵点。 前不久,我又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同到十堰市东风公司50厂桥头路段进行“回头看”。 2022年11月,我们接到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反映该路段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我和同事立刻前往现场调查,发现现场施工石子防尘网严重破损,造成石子外溢到公路上,既影响交通、又造成扬尘污染,且场内靠外侧与自然植被交接处围挡未封闭,存在固废随意向山坡上倾倒的现象。 我们随即向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开展专项治理,并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这次又来到这里,听到路过的居民说出门不再是灰蒙蒙的一片,没有空气污染了,我们都打心底里感到高兴。 一份好的检察建议可以从“一案之问”有效推进“一方之治”。2023年以来,十堰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共向党委、政府报送专题报告31份,制发检察建议151件。 从“自力”到“合力”,从“办理”到“办复”,形式上仅有一字之差,实质上却是千差万别。检察建议线索从何而来?怎样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如何让更多单位一起解决社会治理的共性问题?这都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数字时代还是要靠数字战略。2023年4月,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研发了关于库区水生态保护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紧盯污水排放,以数字检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点,排查筛选餐饮、医疗等行业未办理排水许可的线索。同时,主动将监督模型生成的线索以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移交行政机关,推动其精准、系统地开展查处整治,共享大数据办案的红利。 疏通“共治”渠道,重在协作,也在共享。新的一年,我们想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运用此模型,以“数据碰撞+调查核实+检察建议”为手段,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长效机制,提升办案线索收集效率和智能研判分析水平,增加检察机关与行政部门的良性互动,形成“个案发现—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办案闭环,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进一步推进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 民之所忧,检之所盼。 每一份检察建议都事关民生、连接民心。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一大着力点。 在今后检察建议案件办理中,我们将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报送、抄送制度,建立完善检察建议办复工作机制,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我们将立足司法办案,坚持质量先行,加强调查核实,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同时,常态化落实检察建议跟踪督促工作,加强事后回访,及时掌握检察建议的落实、采纳情况及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帮助被建议单位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在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上动真格、求实效。 我们还将注重从个案监督上升到类案监督,从人的监督上升到机制的监督,从事的监督上升到体制的监督,打造“类案监督+源头防范+联动治理”的治理模式,切实打通检察建议的“最后一公里”,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到“办复”,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确保每份检察建议掷地有声。 (作者系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本报记者刘志月、本报通讯员温珉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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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份检察建议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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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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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春波 2017年,随着检察系统内设机构改革,我担任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负责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也开始了维护社会公益、促进社会治理的新征程。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和司法办案推动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多年来,我办理的多起案件大多聚焦社会治理难点堵点。 前不久,我又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同到十堰市东风公司50厂桥头路段进行“回头看”。 2022年11月,我们接到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反映该路段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我和同事立刻前往现场调查,发现现场施工石子防尘网严重破损,造成石子外溢到公路上,既影响交通、又造成扬尘污染,且场内靠外侧与自然植被交接处围挡未封闭,存在固废随意向山坡上倾倒的现象。 我们随即向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开展专项治理,并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这次又来到这里,听到路过的居民说出门不再是灰蒙蒙的一片,没有空气污染了,我们都打心底里感到高兴。 一份好的检察建议可以从“一案之问”有效推进“一方之治”。2023年以来,十堰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共向党委、政府报送专题报告31份,制发检察建议151件。 从“自力”到“合力”,从“办理”到“办复”,形式上仅有一字之差,实质上却是千差万别。检察建议线索从何而来?怎样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如何让更多单位一起解决社会治理的共性问题?这都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数字时代还是要靠数字战略。2023年4月,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研发了关于库区水生态保护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紧盯污水排放,以数字检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点,排查筛选餐饮、医疗等行业未办理排水许可的线索。同时,主动将监督模型生成的线索以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移交行政机关,推动其精准、系统地开展查处整治,共享大数据办案的红利。 疏通“共治”渠道,重在协作,也在共享。新的一年,我们想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运用此模型,以“数据碰撞+调查核实+检察建议”为手段,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长效机制,提升办案线索收集效率和智能研判分析水平,增加检察机关与行政部门的良性互动,形成“个案发现—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办案闭环,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进一步推进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 民之所忧,检之所盼。 每一份检察建议都事关民生、连接民心。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一大着力点。 在今后检察建议案件办理中,我们将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报送、抄送制度,建立完善检察建议办复工作机制,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我们将立足司法办案,坚持质量先行,加强调查核实,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同时,常态化落实检察建议跟踪督促工作,加强事后回访,及时掌握检察建议的落实、采纳情况及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帮助被建议单位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在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上动真格、求实效。 我们还将注重从个案监督上升到类案监督,从人的监督上升到机制的监督,从事的监督上升到体制的监督,打造“类案监督+源头防范+联动治理”的治理模式,切实打通检察建议的“最后一公里”,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到“办复”,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确保每份检察建议掷地有声。 (作者系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本报记者刘志月、本报通讯员温珉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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