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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贵溪法院发出首份耕地安全保护令

( 2024-02-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本报讯 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陈晨甘兆扬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在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依法向3名被告人发出全省首份《耕地安全保护令》,责令3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按要求参与耕地保护及环资普法,以自身事例教育警示广大群众严守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检举揭发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2023年3月,被告人王某、舒某甲、舒某乙、舒某丙(另案处理)承租约15亩农田合伙养殖牛蛙,王某等4人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殖牛蛙导致农用地原耕作层被破坏、土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耕地公益诉讼活动中发现此涉案线索,被告人王某等3人遂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对涉案耕地进行了整改,恢复了土地原状。
  在该案依法完成庭审程序并当庭宣判后,承办法官向3名被告人现场发出《耕地安全保护令》,责令3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每两个月至少在集镇或其他人流密集地,进行一次不少于1个小时的耕地保护法治宣传,通过自身事例引导警示公众树立自觉保护耕地意识,积极检举揭发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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