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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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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努力提升监狱干警队伍建设水平
· 积极回应数字时代法治需求
· 更新司法理念 护航企业发展
· 汲取治理经验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

更新司法理念 护航企业发展

( 2024-01-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张志利 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审判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使命。近年来,甘肃省天水市两级法院围绕更新司法理念、护航企业发展、坚持平等保护、助推依法行政等重点任务,探索形成“四个三”做法,为推动天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感悟法治精神,更新理念“三转变”
  在认真领悟善意文明、谦抑司法理念的基础上,我们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深化“如我在诉”“能动司法”等理念,赋予天水司法实践新内容。
  变“刚性”为“柔性”,让司法服务有温度。如在办理两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时,法院没有直接对涉案财产“一封了之”“一执了之”,而是协调双方达成谅解,对3000万元资金提前解冻并分配使用,解了双方燃眉之急。
  变“被动”为“主动”,让司法服务有力度。如在我市某电子科技公司账户被异地冻结、财产被异地查封、经营被异地限制,导致资金无法周转、生产面临停滞的案件中,我们协调长沙、兰州等地法院24小时内解封涉案公司的账户,使其得以盘活资产、恢复生产。此外,全市法院还积极联系企业,走访对接,帮办实事,开展法治体检、法企共建。
  变“治标”为“治本”,让司法服务有深度。我们坚持既解当下急,更利长远稳,通过执法办案帮助企业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不断增强企业造血功能。如对涉企案件进行随案提示,帮助企业审查公司章程、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在“保交楼”“保民生”工作中,会同政府为企业把脉问诊,提供司法建议,最大限度排除风险隐患。
  二、破解瓶颈难题,护航企业“三不要”
  天水市是我国老工业基地和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有37家三线企业。受多种因素影响,一些企业债务缠身,发展举步维艰。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坚持“三不要”做法,让企业不破产、职工不破碗、经营不破链。
  办案不要把企业单位办散,坚持诉前化解排隐患。近两年,我们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诉源治理为抓手,充分发挥8个调解中心、35个调解组织和135名特邀调解员的独特优势,为涉企案件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多元解纷服务。如在一起案件中,我们联动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仅用三天时间就将域内某信用联社与一房地产公司3.3亿元贷款纠纷调解结案,通过达成分期履行协议,既化解了矛盾,也挽救了企业。
  办案不要把职工队伍办乱,坚持诉中调解保稳定。如在办理某老牌国有企业破产案时,我们在市委领导和省高院支持下,协调市工信委、金融办、自然资源局、财政局4部门为该企业争取5项优惠政策,让企业顺利得以重组资产、复工复产,更保住了1200名职工的“饭碗”。近两年,我们通过妥善化解涉装备制造、芯片封装、电子元件等5家企业7件纠纷,助力企业稳住职工队伍,留住技术骨干,守住战略阵地。
  办案不要把经营渠道办断,坚持执行和解求共赢。如在办理某机床公司与某设计院标的额为3200余万元的执行案件中,法院居中协调,达成执行和解,解除查封。机床公司在45天内还清欠款,双方的8件订单得以继续履行,实现了双赢。同时,法院协助该公司从异地查封的4台设备中提取科研数据,帮助其申请获得6项发明专利,实现在办案中保护科技创新,促进企业经营发展。
  三、维护合法权益,平等保护“三并重”
  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是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为此,我们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尊重和保障市场主体地位。
  坚持政府与企业并重,注重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与政府沟通联系,会同8家行政机关建立执行联动、应急处置、法税协作、联席化解4项机制,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奠定有力基础。同时,靶向发力,诉调并举,督促有关部门兑付胜诉权益,对9起案件中的2.97亿元欠款予以追偿,使企业债权得到兑付。
  坚持国企与民企并重,注重保护民企合法权益。坚定不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法治环境。如在办理某民企与某国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国有企业单方终止合同,停止施工,导致价值10亿元的1100余套房产无法按期交付,给民企的发展带来了巨大风险。法院依法督促该国企继续履约,使项目顺利推进,打消了民企顾虑。
  坚持企业与个人并重,注重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在审判执行中,我们注重把握企业自治与法律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保护劳动关系、保障股东权益、优化内部治理”等专项活动,加强个人权益司法保护。近两年,全市法院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案件3738件,追索劳动报酬1.2亿元,使劳动者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
  四、提高政府公信,依法行政“三融通”
  依法行政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我们采取的“三融通”做法,促进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新实效。
  加强府院联通,最大程度减少误解。我们牵头召开首届天水、陇南、定西府院联动暨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积极促进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加强府院会商,及时将有关案件情况依法向政府通报,避免行政、司法“两张皮”。会同市司法局出台《建立联动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推动争议多元化解。
  促进府内互通,最大程度减少误判。在办理辖区内一起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时,针对政府部门之间沟通不畅,案件进展缓慢的情况,法院协调4家行政机关召开联系会,讲明原委、厘清责任、纠偏补漏、帮改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推动案件办理。
  协调双方沟通,最大程度减少误伤。近两年,我们积极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庭前调解、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如在办理孟某等人申请行政赔偿案中,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主动到庭、表明态度,法官讲明政策、释法明理,协调双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300万元赔偿款已全部履行到位。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天水市两级法院将聚焦营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审判职能,挖掘服务潜能,不断提升司法水平,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天水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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