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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康探索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机制

( 2024-01-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郑  亮 李任辉

  “我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上大学,将来当一名体育老师。”这是17岁的李某的新年愿望。与即将参加2024年高考的考生不同的是,他是一名涉案未成年人。
  2022年12月,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李某系未成年人,且是初犯、偶犯,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而且其家庭情况特殊,1岁时其父母离异,一直跟随奶奶生活。
  “我还能上学吗?”面对李某的疑问,承办检察官经实地走访调查,多方征求意见后,建议依法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并设置9个月的考察期。太康县检察院经研究,一致同意承办检察官意见,决定将其送到设在太康县的“‘豫’见未来·‘康’之馨”观护帮教中心,帮助其继续完成学业。
  观护帮教中心对李某进行了精准观护帮教,检察干警通过面对面沟通、心理疏导、家庭回访等方式鼓励、督促其认真悔过。在老师和检察官的帮教下,李某规划了自己的人生,目前已完成2024年高考信息注册。
  李某仅是太康县“‘豫’见未来·‘康’之馨”观护帮教中心的一名学生。
  太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耀阁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我们联合妇联、团县委等10家单位成立观护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形成‘1+10’立体式帮教体系,对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可能判处缓刑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有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辍学的未成年被害人等提供观护帮教,通过学习技能、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岗位培训、社会实践等方式,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适应并融入社会,掌握一技之长,提高生存能力和信心。”
  太康县检察院统计发现,误入歧途荒废学业的未成年人逐年增加。
  “失学辍学涉案未成年人零落于社会上,家庭观护帮教无力,造成事实上失管失控,不但荒废了学业,极易诱发再次违法犯罪。”史耀阁说,面对不断上升的未成年人犯罪率和涉案未成年人高比率的失学辍学、失管漏管状况,仅靠几名办案检察官开展监督考察,不能很好地实现帮教效果,太康县检察院针对本地情况以观护帮教中心为依托,探索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工作新机制。
  据了解,观护帮教中心对涉案未成年人实施“帮、学、矫、察”一体化观护帮教模式,帮助他们矫正“三观”,完成学业,增强谋生本领,助其回归社会。
  在日常工作中,太康县检察院和有关学校共同推行每月“七个一”工作法:对帮教对象讲授一次法治或德育课,督促其知法、懂法、守法;对帮教对象进行一次精准心理疏导,掌握其心理动态;与帮教对象家长见面沟通一次,了解其生活中具体情况,让家长发挥家庭帮教作用;与帮教对象班主任交流一次,了解其学习状态;督促帮教对象写一篇心得体会,让其对自己的学习、生活进行总结,时刻自警自省;组织帮教对象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其自律意识和道德品质;组织帮教对象进行一次团建活动,增强其团队意识,树立集体观念。通过精准专门施教,促使涉案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截至目前,太康县已有98名涉案未成年人在“‘豫’见未来·‘康’之馨”观护帮教中心接受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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