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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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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郎海林、杭玉翠、第三人肖本芳:原告丁志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705民初33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李娜:本院受理周华祥与你婚约财产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审判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李永鑫: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8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孙祥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8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徐维泽: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润银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毕节市华美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周遵丽、徐维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毕节市华美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本院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的上诉状、本院的上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庭提出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本院按规定移送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李艮朋、吕杏庆:本院受理王海全诉你们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曹化伟:本院受理陈远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7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刘海锋:本院受理郭向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2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岳林炯:本院受理岳天朔诉岳林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须知、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刘双群、宗书志:本院受理的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及徐满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9民初30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李兰芝:本院受理的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及吴常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9民初31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杜秋红:本院受理的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及徐满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9民初3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张文彦、郑银东:本院受理的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及徐满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9民初3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1631号 朱进:原告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朱进、第三人浙江方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3月12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1590号 戴秀乐:原告中希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刘离非、刘忠顺、戴秀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范响响:本院受理原告王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87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1534号 黄圣本、裴玉兰:原告张能文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3月6日上午9时在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吴天水生:本院受理(2023)闽0821民初2230号原告张福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福照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王芳:本院受理王述巧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626民初1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2月2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张聪伶、张美玲:因我报于2023年11月18日刊登公告的“本院受理原告大方县兴奎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诉被告张聪伶、朱正雄、周训海、张美伶、周光耀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内容有误,现更正公告内容如下:本院受理原告大方县兴奎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诉被告张聪伶、朱正雄、周训海、张美玲、周光耀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无锡市宏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五矿物流江苏有限公司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李杰:本院受理邱鑫鑫、王天浩、白冰、巩忠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2月29日9时在本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2024)冀0125执恢9号 许永杰、河北三川数字信息亭传媒有限公司、石家庄轻舟创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彦民:石家庄市鹿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2023)冀0125执异76号执行裁定书,现已变更申请人河北梵仁商贸有限公司为(2016)冀01民初100号民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无法联系到你们本人,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125执异76号执行裁定书、(2024)冀0125执恢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三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你们在三日内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对石家庄轻舟创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路27号的房产(证号:石房权证西字第450000959号)、王彦民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仓安路39号的房产(证号:石房权证西字第430016342号)、许永杰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仓安路39号的房产(证号:石房权证西字第430014909号)予以评估、拍卖,拍卖价款将用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因无法联系到你们本人,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办理有关涉案房产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你们应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以后本案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情况没有变化的,不再另行公告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 (2023)浙0203民催10号之一 本院于2023年10月2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温州疆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4年1月10日判决:宣告号码31000051 27998318、金额10万元、出票人宁波市龙嘉摩托车有限公司、收款人温州疆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付款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出票日期2021年10月9日、汇票到期日2022年4月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3)浙0203民催11号之一 本院于2023年11月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旭川化学品销售(苏州)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4年1月10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51029362、金额10万元、出票人明赫能源(浙江)有限公司、收款人珍珑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出票日期2023年2月9日、汇票到期日2023年8月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甘肃晋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志成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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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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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郎海林、杭玉翠、第三人肖本芳:原告丁志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705民初33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李娜:本院受理周华祥与你婚约财产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审判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李永鑫: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8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孙祥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8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徐维泽: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润银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毕节市华美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周遵丽、徐维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毕节市华美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本院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的上诉状、本院的上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庭提出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本院按规定移送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李艮朋、吕杏庆:本院受理王海全诉你们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曹化伟:本院受理陈远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7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刘海锋:本院受理郭向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2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岳林炯:本院受理岳天朔诉岳林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须知、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刘双群、宗书志:本院受理的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及徐满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9民初30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李兰芝:本院受理的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及吴常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9民初31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杜秋红:本院受理的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及徐满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9民初3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张文彦、郑银东:本院受理的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及徐满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9民初3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1631号 朱进:原告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朱进、第三人浙江方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3月12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1590号 戴秀乐:原告中希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刘离非、刘忠顺、戴秀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范响响:本院受理原告王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87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1534号 黄圣本、裴玉兰:原告张能文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3月6日上午9时在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吴天水生:本院受理(2023)闽0821民初2230号原告张福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福照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王芳:本院受理王述巧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626民初1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2月2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张聪伶、张美玲:因我报于2023年11月18日刊登公告的“本院受理原告大方县兴奎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诉被告张聪伶、朱正雄、周训海、张美伶、周光耀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内容有误,现更正公告内容如下:本院受理原告大方县兴奎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诉被告张聪伶、朱正雄、周训海、张美玲、周光耀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无锡市宏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五矿物流江苏有限公司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李杰:本院受理邱鑫鑫、王天浩、白冰、巩忠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2月29日9时在本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2024)冀0125执恢9号 许永杰、河北三川数字信息亭传媒有限公司、石家庄轻舟创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彦民:石家庄市鹿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2023)冀0125执异76号执行裁定书,现已变更申请人河北梵仁商贸有限公司为(2016)冀01民初100号民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无法联系到你们本人,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125执异76号执行裁定书、(2024)冀0125执恢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三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你们在三日内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对石家庄轻舟创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路27号的房产(证号:石房权证西字第450000959号)、王彦民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仓安路39号的房产(证号:石房权证西字第430016342号)、许永杰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仓安路39号的房产(证号:石房权证西字第430014909号)予以评估、拍卖,拍卖价款将用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因无法联系到你们本人,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办理有关涉案房产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你们应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以后本案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情况没有变化的,不再另行公告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 (2023)浙0203民催10号之一 本院于2023年10月2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温州疆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4年1月10日判决:宣告号码31000051 27998318、金额10万元、出票人宁波市龙嘉摩托车有限公司、收款人温州疆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付款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出票日期2021年10月9日、汇票到期日2022年4月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3)浙0203民催11号之一 本院于2023年11月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旭川化学品销售(苏州)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4年1月10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51029362、金额10万元、出票人明赫能源(浙江)有限公司、收款人珍珑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出票日期2023年2月9日、汇票到期日2023年8月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甘肃晋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志成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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