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公告
13 13/13 12 13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公告专栏
· 公告专栏
· 公告专栏
· 公告专栏
· 公告专栏
· 公告专栏

公告专栏

( 2023-12-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2023)黔2322民初4526号 中芈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梁连珍、高东华、赵岩青与被告刘大华、段秀敏、郑路路、中芈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滨州陕之力物流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因你公司长期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2024年2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新大楼三楼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15489号 王伟:本院受理原告张忠传与被告王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劳务费85000元及利息,被告承担诉讼费。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2024年2月5日9:30分在本院郑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3564号 桂闯、方卫国:本院受理原告史立杭与你们后台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3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5344号 董其军、朱苏明:本院受理原告泗阳雷帝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董其军、朱苏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5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5393号 张文清、张梅芳:本院受理原告王雷与被告张文清、张梅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5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5843号 黄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县支行与被告黄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5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5937号 黄德方、赵娟:本院受理原告王海琴与被告黄德方、赵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59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5977号 金菊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县支行与被告金菊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59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金磊、付胜辉、李建民: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金磊、付胜辉、李建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6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6182号 上海枫亭秸秆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刁贵林、曹玉林、朱三兴:本院受理的原告庄德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61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6321号 沈正兵:本院受理原告张翔与被告沈正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6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6568号 蔡登刚:本院受理原告泗阳县三庄镇橡槐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蔡登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6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7059号 丁君慧、吴萍: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7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王玉田:本院受理原告王新宇、海红与被告王玉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7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7421号 颜茂连:本院受理原告李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74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陈美勤、李明刚:本院受理原告陈圣雷与陈美勤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徐以龙与被告李明刚民间借贷纠纷两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陈美勤、李明刚分别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8012号、(2023)苏1323民初851号两案民事判决书,均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均视为送达。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8583号 桂闯: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超与被告桂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9064号 洪李阮: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学磊与被告洪李阮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2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9667号 陈志兵:本院受理的原告石志飞与你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许树海:本院受理原告魏全彬与被告许树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730民初2495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4312号 兴仁县荣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发文诉被告兴仁县荣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李飞宏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0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潘家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豫0402民初5603号 孙洲: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俊茂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0402民初56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3)豫0402民初5605号 贾冰冰: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俊茂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0402民初56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3)浙0482民初3257号 孙建(公民身份号码:51050219890905645X,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义堂路8号2栋3单元1903号):本院受理原告平湖市宜华服饰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1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