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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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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加强诉源治理,是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也是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题中之义和应尽之责。近年来,黑龙江省黑河市两级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注重加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和关口把控,诉讼增量大幅降低,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实质解纷,打造诉前调解主阵地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多样。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只有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打通矛盾纠纷化解的“多车道”“快车道”,才能真正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对此,我们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等为依托,主动与辖区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开展对接,完善工单归集交办机制,实现城乡社区网格化平台全面融合,努力打造“多位一体”矛盾纠纷化解网络。 围绕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即健全融合化、集约化、智慧化、法治化“四化”解纷体系,紧盯在家门口化解、到家门口化解、进家门口化解、出家门口化解“四解”解纷关口,做到网络链接、通讯联通、调解指导、治理贯通“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在辖区法院建立7个诉源治理指挥中心,全面推行“老法官+人民调解员”的诉前调解工作室模式,最大限度发挥老法官业务过硬、经验丰富、信任度高等优势作用,推动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全市法院建立6个老法官工作室,如北安法院“退休老法官云姐调解室”、爱辉法院“蓝晓娜工作室”等。这些诉前调解平台的影响力在持续扩大,已成为黑河法院多元化解工作的中坚力量,使得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这既减轻了审判压力,又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 二、强化协调联动,壮大多元解纷“朋友圈” 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作,绝非法院“一家之事”,要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优势,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力量和各种资源,凝聚参与诉源治理的工作合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对此,我们积极融入黑河市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主动对接辖区综治中心,加强网络链接和通讯联通,打通与政法单位、社会治理主体以及金融、通信等社会信息资源集聚部门的数据融合渠道,在全市构建起一套党委政法委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体系。 充分发挥智慧平台的科技赋能作用,与辖区司法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住建、劳动仲裁等建立线上诉调对接机制,全面推广远程视频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网络电子送达。全市法院通过聘请各行业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加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有效增强了多元解纷协同性和联动效应。通过与行政单位、行业服务机构等建立类案“专审+联调”机制,提前参与、指导调解工作,促使司法裁判与行政执法、社会管理等治理手段形成合力,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强化对焦解题,架起诉源治理“瞄准镜” 抓好诉源治理工作,不能大而化之、浮于表面,而是要切实抓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等矛盾纠纷集中区域,通过加强重点领域诉源治理,以点带面、以面带片,推动诉源治理成效持续向好。对此,我们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深度分析近年来黑河法院审理的案件类型特点、地域分布和产生原因,并提出相关社会治理建议,延伸审判职能,深度参与社会治理。 针对中俄边境免签政策实施后人员通商往来日趋频繁的特点,提前研判边境互通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加强与自贸片区管委会的沟通合作,就信息共享、纠纷预警、信用修复等问题达成一致并推出相应举措,在自贸片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自贸区诉源治理e站”,深化“诉调仲”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实质化解跨境商事纠纷。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邀请辖区企业代表座谈交流,深入开展“走访百家企业、服务振兴发展”活动,两级法院领导干部走访全市重点企业,持续扩大司法服务辐射力。聚焦涉诉行业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或制度短板,如外卖骑手交通安全、劳动争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有力推动矛盾纠纷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 四、强化基层治理,夯实人民法庭“桥头堡”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处于司法为民最前沿、化解矛盾第一线,是诉源治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优势力量。对此,我们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三个面向”(即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优势和“三个服务”(即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职能作用,深度融入“四所一庭一中心”(即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综治中心)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积极做好诉前文章,打通治理堵点。 健全人民法庭工作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制定出台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指引措施,从方向指引、组织指引、管理指引等七个方面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因地制宜创新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模式,如北安法院创新“背包法庭”做法,“一背就走、一呼就到”随时化解矛盾纠纷;五大连池法院成立景区法庭涉旅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集纠纷快速调处、法庭庭前调解等功能于一身,高效化解涉旅纠纷;逊克法院实行诉前调解员、诉讼联络员、司法信息员“三员合一”制,切实提升基层矛盾预警、诉前解纷、合力化访能力。全市法院21个人民法庭与辖区107个居民服务社区、241个乡镇自治组织开展工作对接,创建“无讼村屯”示范点,建立巡回审判点、法官服务站,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活动,为群众提供便利司法服务,有效促进辖区基层由“少讼少访”向“无讼无访”转变,为诉源治理赢得“先机”。 推进诉源治理,让大量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人民法院责任重大。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动司法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持续走深走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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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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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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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迎松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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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加强诉源治理,是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也是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题中之义和应尽之责。近年来,黑龙江省黑河市两级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注重加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和关口把控,诉讼增量大幅降低,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实质解纷,打造诉前调解主阵地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多样。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只有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打通矛盾纠纷化解的“多车道”“快车道”,才能真正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对此,我们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等为依托,主动与辖区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开展对接,完善工单归集交办机制,实现城乡社区网格化平台全面融合,努力打造“多位一体”矛盾纠纷化解网络。 围绕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即健全融合化、集约化、智慧化、法治化“四化”解纷体系,紧盯在家门口化解、到家门口化解、进家门口化解、出家门口化解“四解”解纷关口,做到网络链接、通讯联通、调解指导、治理贯通“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在辖区法院建立7个诉源治理指挥中心,全面推行“老法官+人民调解员”的诉前调解工作室模式,最大限度发挥老法官业务过硬、经验丰富、信任度高等优势作用,推动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全市法院建立6个老法官工作室,如北安法院“退休老法官云姐调解室”、爱辉法院“蓝晓娜工作室”等。这些诉前调解平台的影响力在持续扩大,已成为黑河法院多元化解工作的中坚力量,使得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这既减轻了审判压力,又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 二、强化协调联动,壮大多元解纷“朋友圈” 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作,绝非法院“一家之事”,要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优势,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力量和各种资源,凝聚参与诉源治理的工作合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对此,我们积极融入黑河市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主动对接辖区综治中心,加强网络链接和通讯联通,打通与政法单位、社会治理主体以及金融、通信等社会信息资源集聚部门的数据融合渠道,在全市构建起一套党委政法委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体系。 充分发挥智慧平台的科技赋能作用,与辖区司法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住建、劳动仲裁等建立线上诉调对接机制,全面推广远程视频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网络电子送达。全市法院通过聘请各行业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加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有效增强了多元解纷协同性和联动效应。通过与行政单位、行业服务机构等建立类案“专审+联调”机制,提前参与、指导调解工作,促使司法裁判与行政执法、社会管理等治理手段形成合力,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强化对焦解题,架起诉源治理“瞄准镜” 抓好诉源治理工作,不能大而化之、浮于表面,而是要切实抓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等矛盾纠纷集中区域,通过加强重点领域诉源治理,以点带面、以面带片,推动诉源治理成效持续向好。对此,我们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深度分析近年来黑河法院审理的案件类型特点、地域分布和产生原因,并提出相关社会治理建议,延伸审判职能,深度参与社会治理。 针对中俄边境免签政策实施后人员通商往来日趋频繁的特点,提前研判边境互通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加强与自贸片区管委会的沟通合作,就信息共享、纠纷预警、信用修复等问题达成一致并推出相应举措,在自贸片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自贸区诉源治理e站”,深化“诉调仲”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实质化解跨境商事纠纷。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邀请辖区企业代表座谈交流,深入开展“走访百家企业、服务振兴发展”活动,两级法院领导干部走访全市重点企业,持续扩大司法服务辐射力。聚焦涉诉行业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或制度短板,如外卖骑手交通安全、劳动争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有力推动矛盾纠纷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 四、强化基层治理,夯实人民法庭“桥头堡”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处于司法为民最前沿、化解矛盾第一线,是诉源治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优势力量。对此,我们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三个面向”(即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优势和“三个服务”(即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职能作用,深度融入“四所一庭一中心”(即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综治中心)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积极做好诉前文章,打通治理堵点。 健全人民法庭工作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制定出台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指引措施,从方向指引、组织指引、管理指引等七个方面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因地制宜创新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模式,如北安法院创新“背包法庭”做法,“一背就走、一呼就到”随时化解矛盾纠纷;五大连池法院成立景区法庭涉旅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集纠纷快速调处、法庭庭前调解等功能于一身,高效化解涉旅纠纷;逊克法院实行诉前调解员、诉讼联络员、司法信息员“三员合一”制,切实提升基层矛盾预警、诉前解纷、合力化访能力。全市法院21个人民法庭与辖区107个居民服务社区、241个乡镇自治组织开展工作对接,创建“无讼村屯”示范点,建立巡回审判点、法官服务站,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活动,为群众提供便利司法服务,有效促进辖区基层由“少讼少访”向“无讼无访”转变,为诉源治理赢得“先机”。 推进诉源治理,让大量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人民法院责任重大。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动司法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持续走深走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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