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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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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法治政府建设质量事关法治建设整体水平,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近年来,江西省萍乡市把“让民作主”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目标,把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作为基础工程,全力建设服务型、善治型、阳光型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萍乡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一、全力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 萍乡市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目的,着力打造服务型法治政府,取得了初步成效。如在江西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免证办理”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一体服务;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赣服通”平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极大便利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服务型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推动政府部门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确保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在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培训。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开制度,推动2025年前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实现全覆盖。 落实服务举措。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赣服通”“赣政通”升级版应用,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构建地方政策精准化、监管执法效能化、司法保护平等化、政务行为规范化、法律服务多元化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完善技术支撑。着力推动科技赋能,把数字化建设作为打造服务型法治政府的重要支撑。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全覆盖。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政务信息系统“网络通、系统通、数据通、应用通”,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交换,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政务服务工作。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二、全力建设善治型法治政府 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萍乡市着重把善治放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位置,如建立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法律专班,妥善处置多个问题楼盘,有力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以法治促善治成效明显。 推进地方立法,夯实善治之基。围绕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生态治理等重点领域,制定完善旧城改造、智慧城市、交通治理等方面的法规,特别是聚焦湘赣边区域合作,与赣湘边有关地市探索加强流域、大气等领域协同立法的路径,形成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坚决杜绝乱发文现象。 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善治之策。牢固树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科学决策。 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善治之举。依法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探索建立商事矛盾化解中心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更好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构建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全力建设阳光型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让“阳光普照”,才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效能。为此,萍乡市全面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将全市31个执法部门2059项监管执法事项纳入监管,阳光型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初显。同时,萍乡市进一步深化阳光型法治政府建设,着力用明规矩打破潜规则。 坚持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逐步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立推广“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着力解决涉企重复、多头检查等问题。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深度应用,实现“双随机”监管事项覆盖率达100%。加强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和涉企联合监督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 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效。搭建公众有效参与制度性平台,鼓励运用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在线访谈等方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以高质量公开助推阳光型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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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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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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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运浪
江西省萍乡市委副书记、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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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法治政府建设质量事关法治建设整体水平,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近年来,江西省萍乡市把“让民作主”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目标,把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作为基础工程,全力建设服务型、善治型、阳光型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萍乡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一、全力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 萍乡市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目的,着力打造服务型法治政府,取得了初步成效。如在江西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免证办理”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一体服务;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赣服通”平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极大便利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服务型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推动政府部门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确保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在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培训。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开制度,推动2025年前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实现全覆盖。 落实服务举措。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赣服通”“赣政通”升级版应用,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构建地方政策精准化、监管执法效能化、司法保护平等化、政务行为规范化、法律服务多元化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完善技术支撑。着力推动科技赋能,把数字化建设作为打造服务型法治政府的重要支撑。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全覆盖。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政务信息系统“网络通、系统通、数据通、应用通”,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交换,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政务服务工作。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二、全力建设善治型法治政府 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萍乡市着重把善治放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位置,如建立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法律专班,妥善处置多个问题楼盘,有力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以法治促善治成效明显。 推进地方立法,夯实善治之基。围绕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生态治理等重点领域,制定完善旧城改造、智慧城市、交通治理等方面的法规,特别是聚焦湘赣边区域合作,与赣湘边有关地市探索加强流域、大气等领域协同立法的路径,形成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坚决杜绝乱发文现象。 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善治之策。牢固树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科学决策。 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善治之举。依法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探索建立商事矛盾化解中心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更好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构建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全力建设阳光型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让“阳光普照”,才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效能。为此,萍乡市全面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将全市31个执法部门2059项监管执法事项纳入监管,阳光型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初显。同时,萍乡市进一步深化阳光型法治政府建设,着力用明规矩打破潜规则。 坚持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逐步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立推广“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着力解决涉企重复、多头检查等问题。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深度应用,实现“双随机”监管事项覆盖率达100%。加强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和涉企联合监督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 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效。搭建公众有效参与制度性平台,鼓励运用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在线访谈等方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以高质量公开助推阳光型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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