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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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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苏0311民初4244号 闫伟: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市华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闫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42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043号 云南达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泉山分公司与被告昆明益中圣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先首红、你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告昆明益中圣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先首红提起上诉。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549号 侯绪:本院受理原告夏祖鑫、尤湘月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5549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案件受理费催缴通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0240号 孔祥雷:本院受理原告陈海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0240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2242号 杨文:原告李娟诉被告杨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2497号 满强:原告秦淑贤诉被告满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2915号 徐州市龙跃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桑沙诉你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李骏:本院受理原告纽宏帅与被告李骏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3)苏0311民初10335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2868号 韦彦波:本院受理原告徐州长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韦彦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286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请求被告支付租赁费118395元,逾期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自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12月14日,以118395元为本金,按照LPR利息4倍计算约13310元)。共计约131705元)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1885号 黄彐成:本院受理原告胡春芹与被告江苏坤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坤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黄彐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188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支付劳务报酬8400元)、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侯强: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被告侯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信用卡(卡号为6250972110112988)透支本金19167.53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违约金计算方式:以本金19167.53元为基数,从2021年9月3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22年8月26日起至本金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8%计算)。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梁辉、袁玉龙: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分别判决:被告梁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信用卡(卡号为6250972110072711)透支本金17401.82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违约金计算方式:以本金17401.82元为基数,从2021年8月3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22年7月26日起至本金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8%计算)。被告袁玉龙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信用卡(卡号为6250972110013723)透支本金14905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违约金计算方式:以本金14905元为基数,从2021年8月3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22年7月26日起至本金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8%计算)。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王枫:本院受理原告伍万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川1322民初42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王枫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伍万军借款人民币120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陈刚:本院受理杨亚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764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上海孚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启东市宸宇建材经营部、启东市佳康五金经营部:本院受理南通劲旺服装衬布有限公司与被告太仓晟宇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你司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速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杨迪:本院受理黄璐妍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760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范津:本院受理太仓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76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何渊:本院受理黄桂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14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古长平:本院受理王海生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宣城市德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16281号原告昆山市涛声塑料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美吉特置业有限公司、中科建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乔嫣懿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恒嘉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廖林、刘青远:本院受理严定春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市周市镇娅茜优艾美容馆:本院受理肖艳艳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76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郓城县中润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太宇玻璃钢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苏州方之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方多起、南京恒康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弈倍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及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修凤学:原告田海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81民初48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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