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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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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宫旭伟:本院受理杨全胜诉你及孙新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内0783民初2567号民事裁定书、(2023)内0783民初25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孙铖:本院受理满洲里佳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内0783民初2385号民事裁定书、(2023)内0783民初2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陈燕雅:本院受理黄奕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427民初8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任丽珍、廖宣福:本院受理杨粟荣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5157号民事判决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判决:1.任丽珍、廖宣福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杨粟荣车辆贷款107543元、违约金30000元、案件公告费750元,合计138293元。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65元,由杨粟荣负担400元,任丽珍、廖宣福负担3065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刘正永、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彭文显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5156号民事判决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判决:1.刘正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彭文显劳务费47300.4元、律师代理费3500元。2.驳回原告彭文显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07元,由彭文显负担37元,刘正永负担107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钦州市钦北区纯茶餐饮店:本院受理李振威与你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店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原告举证材料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定于2024年1月29日9时1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向魏:本院受理兴仁市九天家私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长期在外务工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322民初39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李新置:本院受理山西临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晋0821民初2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李玉环:本院受理山西临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晋0821民初2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朱永明:本院受理谢克志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3)黔2324民初160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李国全:本院受理周口地区新华福利食品厂诉你及周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周口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撤销土地使用权证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行政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福建酬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赵俊伟与福建酬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玉溪市鼎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你公司、福建酬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南第二分公司,第三人史治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云0424民初11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由玉溪市鼎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赵俊伟劳务费人民币124374.77元,并自2022年1月27日起至款项偿清之日止,以124374.7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2.驳回原告赵俊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88元,由玉溪市鼎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1195元,由赵俊伟负担96元,玉溪市鼎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1099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雷刚:本院受理戴佐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孙孟雪、孙中国、邱延丽:本院受理杜静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50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吴晓飞:本院受理杜开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937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邓杨兵:本院受理刘防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201民初626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王冠尧:本院受理刘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举证须知、授权委托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渠玉春:本院受理(2023)苏1183民初8153号杜明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海亚:本院受理江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196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章蓓蕾: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281民初1874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徐霞客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江阴市徐霞客镇外环东路18号)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戴小伟:本院受理青海蜂巢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青0105民初2471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哈密创融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赵博涛:本院受理王鹏刚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新2201民初6083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沈兆来:本院受理江阴市雄风电动车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70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贾羽:本院受理张兵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5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湖北天大诚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何安红、康文静、康文武、乾松柏、曾志芳、乾静、乾友臣与湖北天大诚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3〕509、510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湖北天大诚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3〕509、510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丹东天亿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王海艳: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3)第137号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与你(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答辩期届满之日起第5日13时30分在本会开庭(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李敏:你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华润二十四城B区23号105号(行政地址:玉池西园39-5号)的房屋,存在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建设建筑物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现责令限期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自收到本通告之日起5日内,请您携带个人身份证明、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泡崖执法大队进行陈述或申辩(地址:泡崖街道办事处205室,电话:39010737)。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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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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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宫旭伟:本院受理杨全胜诉你及孙新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内0783民初2567号民事裁定书、(2023)内0783民初25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孙铖:本院受理满洲里佳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内0783民初2385号民事裁定书、(2023)内0783民初2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陈燕雅:本院受理黄奕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427民初8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任丽珍、廖宣福:本院受理杨粟荣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5157号民事判决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判决:1.任丽珍、廖宣福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杨粟荣车辆贷款107543元、违约金30000元、案件公告费750元,合计138293元。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65元,由杨粟荣负担400元,任丽珍、廖宣福负担3065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刘正永、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彭文显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5156号民事判决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判决:1.刘正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彭文显劳务费47300.4元、律师代理费3500元。2.驳回原告彭文显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07元,由彭文显负担37元,刘正永负担107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钦州市钦北区纯茶餐饮店:本院受理李振威与你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店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原告举证材料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定于2024年1月29日9时1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向魏:本院受理兴仁市九天家私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长期在外务工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322民初39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李新置:本院受理山西临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晋0821民初2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李玉环:本院受理山西临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晋0821民初2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朱永明:本院受理谢克志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3)黔2324民初160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李国全:本院受理周口地区新华福利食品厂诉你及周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周口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撤销土地使用权证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行政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福建酬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赵俊伟与福建酬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玉溪市鼎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你公司、福建酬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南第二分公司,第三人史治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云0424民初11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由玉溪市鼎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赵俊伟劳务费人民币124374.77元,并自2022年1月27日起至款项偿清之日止,以124374.7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2.驳回原告赵俊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88元,由玉溪市鼎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1195元,由赵俊伟负担96元,玉溪市鼎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1099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雷刚:本院受理戴佐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孙孟雪、孙中国、邱延丽:本院受理杜静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50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吴晓飞:本院受理杜开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937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邓杨兵:本院受理刘防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201民初626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王冠尧:本院受理刘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举证须知、授权委托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渠玉春:本院受理(2023)苏1183民初8153号杜明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海亚:本院受理江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196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章蓓蕾: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281民初1874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徐霞客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江阴市徐霞客镇外环东路18号)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戴小伟:本院受理青海蜂巢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青0105民初2471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哈密创融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赵博涛:本院受理王鹏刚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新2201民初6083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沈兆来:本院受理江阴市雄风电动车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70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贾羽:本院受理张兵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5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湖北天大诚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何安红、康文静、康文武、乾松柏、曾志芳、乾静、乾友臣与湖北天大诚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3〕509、510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湖北天大诚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3〕509、510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丹东天亿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王海艳: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3)第137号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与你(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答辩期届满之日起第5日13时30分在本会开庭(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李敏:你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华润二十四城B区23号105号(行政地址:玉池西园39-5号)的房屋,存在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建设建筑物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现责令限期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自收到本通告之日起5日内,请您携带个人身份证明、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泡崖执法大队进行陈述或申辩(地址:泡崖街道办事处205室,电话:39010737)。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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