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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税务统一159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2023-11-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本报讯 记者吴晓锋 通讯员牟寒素 近日,重庆市税务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以下简称《执行标准》),明确自今年12月1日起,在川渝地区执行新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共用一套标准和流程。
  “川渝地区在经济发展、税源情况等方面相似度较高,具有进一步细化明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基础条件和现实需求。”重庆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宋彬表示。
  川渝税务部门印发的《实施办法》,与新的行政处罚法相衔接,在总则、适用规则、监督管理、附则等4章28条中,细化明确了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等的适用情形和执行标准,为税务执法人员提供精确指引。
  为最大限度压缩裁量空间,《执行标准》系统梳理了税务登记类、纳税申报类等7类53项税收违法行为的159种执法情形,明确每个档次罚款金额上下限。
  川渝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川渝税务将认真落实《实施办法》《执行标准》,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细节,增强税务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川渝两地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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