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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检察精准救助因案致贫妇女

( 2023-11-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尚林杰 郭玺

  体弱多病的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农村妇女范某,两年前丈夫因病离世,与正在初中读书的女儿平日靠低保金维持生活。今年6月29日,她被同村的孟某伤害,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孟某无力进行赔偿,范某和女儿的生活陷入困境。
  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宁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宋娟审查认为,被害人范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把相关线索及时移送至控申部门。控申部门负责人张冰带领干警到案发地及范某家中了解情况后,向副检察长杨峰报告了范某家的情况。宁陵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多元救助因案致贫困难妇女机制,联合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有关单位对范某进行救助。
  2022年以来,宁陵县检察院本着“应救尽救”“主动救助”的司法救助原则,先后与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等单位会签《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救助因案致贫妇女的工作流程,走出一条“检察+妇联”“检察+乡村振兴”“检察+民政”的多元化精准司法救助因案致贫妇女的新路子。
  “我们在办案中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做好精准司法救助工作,特别是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开通‘绿色通道’,力争用最短时间将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宁陵县检察院检察长田建立介绍说,目前已按司法救助程序救助39人,其中,因案致贫妇女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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