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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检察助力整治“小黄车”管理乱象

( 2023-11-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马利民
  
  扫码即走、随取随还……近年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俗称“小黄车”)业务的推广,有效满足了公众短距离出行需求,但同时也因为管理困难出现了骑行人员不佩戴头盔、违规载人、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等问题,交通安全隐患不断。
  记者采访了解到,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益心为公”志愿者的线索举报,通过调查取证发现,辖区内“小黄车”使用、管理存在乱象,该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小黄车”进行联合治理,有效规范、保障了群众出行安全和社会交通秩序。
  为直观了解辖区内“小黄车”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检察官办案组通过大数据平台排查,发现在某固定路段,一小时内出现55人次骑行“小黄车”存在未佩戴头盔、不遵守交通规则、违规搭载等行为。该院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发起电子问卷调查,收集数据样本300多份,反映该区“小黄车”存在头盔被盗、酒后驾驶、断电失速等问题23个。
  纳溪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模式促进“小黄车”综合治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与交警、交通部门召开联席会,听取行政机关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商讨治理方案;向交警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切实履行对“小黄车”道路通行管理的职责;向交通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从全力规范“小黄车”运营企业管理、联合开展整治等三个方面加强管理协调工作。
  纳溪区检察院就“小黄车”存在问题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专题汇报,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大之声》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关于规范“小黄车”管理的建议,在全区形成治理“小黄车”共识。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区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成立工作组,对违法违规使用“小黄车”行为开展联合治理。联合治理开展以来,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78起,警告处罚27人,口头劝导160余人(其中未成年人65人)。企业投入200余万元更换新款电动自行车522辆,全部配备防盗式安全头盔,与交警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对以成年人名义租赁后交由未成年人骑行等违规使用行为,将按照管理规程将违规账号纳入“黑名单”管理。
  目前,该区群众骑行“小黄车”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小黄车”管理得到有效加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安全是我们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新模式推动行政机关联合履职,也实现了检察机关参与基层治理的有效化。”纳溪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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