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治社会
13 7/13 6 7 8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构建残疾人群体法治保障“同心圆”
· 加大新技术领域监管力度
· 切实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 加强残疾人体育反兴奋剂工作
· 严禁擅自向他人提供患者诊疗信息
· 违规违法人员将被中止或终止支付资格
· 确立人力资源管理职称评价制度规则

国家卫健委要求提升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水平
严禁擅自向他人提供患者诊疗信息

( 2023-10-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为维护患者健康权益,保障患者安全,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制定并发布《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利用3年时间,进一步健全患者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建设,畅通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医疗过程中以及医院环境中的各类风险,保障患者安全。
  《行动方案》要求规范医务人员管理,加强医务人员规范管理,要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质量管理工具等内容,建立患者安全培训课程,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障诊疗信息安全,《行动方案》明确要提高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按要求对医疗机构内部的信息系统采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加强账号信息和权限管理,定期开展文档核验、漏洞扫描、渗透测试等多种形式的安全自查,防止数据泄露、毁损、丢失,严禁任何人擅自向他人或其他机构提供患者诊疗信息。同时,做好信息系统容灾备份,建立信息系统应急处置预案,并制定医院信息系统局部或全部瘫痪状况下临床运行处置预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