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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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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构建残疾人群体法治保障“同心圆”
· 加大新技术领域监管力度
· 切实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 加强残疾人体育反兴奋剂工作
· 严禁擅自向他人提供患者诊疗信息
· 违规违法人员将被中止或终止支付资格
· 确立人力资源管理职称评价制度规则

中国残联印发管理办法
加强残疾人体育反兴奋剂工作

( 2023-10-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本报讯 记者蒲晓磊 为加强残疾人体育反兴奋剂工作,防止在残疾人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保护残疾人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维护残疾人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维护国家荣誉和形象,中国残联办公厅10月10日印发了《残疾人体育反兴奋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共10章,包括总则、工作职责、教育与准入、治疗及用药管理、营养品管理、食品及快递管理、行踪信息管理、兴奋剂检查与调查、责任追究和附则。
  《办法》要求,国家队、运动员注册单位应加强运动员接受兴奋剂检查的教育,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未成年运动员接受检查时必须指定人员(成年人)全程陪同。国家队运动员、注册检查库/检查库运动员接受兴奋剂检查后,及时向体管中心报备。
  《办法》明确,兴奋剂检查、调查工作人员履行兴奋剂检查、调查职责时,有权依法进入运动员驻地和训练、竞赛场所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核对证件和授权文件,配合检查、调查工作并提供必要条件,不得拒绝、阻挠或借故拖延。
  在责任追究方面,《办法》规定,国家队、承训单位、训练基地、运动员注册单位等单位和人员发生兴奋剂违规,由中国残奥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办法》《反兴奋剂规则》等规定和本办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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