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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田宗队: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二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19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一式两份或在线上诉,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安徽省润宇劳务有限公司、王恒亮:本院已受理原告安徽梦之翔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安徽省润宇劳务有限公司、王恒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678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9日上午15: 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骆垚: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文一控股集团西部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骆垚追偿权纠纷(2023)皖0422民初6344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16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曹侠: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曹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4806号一案,现已审结完毕。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王新广、江久:本院受理上海亚堃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江常余、陶友平: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与被告江常余、陶友平、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607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7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靳志豪:本院受理邬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陶广:本院受理原告蒋秀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2023)苏0925民初4716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1月8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云南鑫隆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告贵州青联恒达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鑫隆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9日立案。本案案号为(2023)黔2729民初1120号。因你公司无法联系,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调解建议书、参加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54505元及利息12426.53元(以54505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2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支付利息直至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6月30日为12426.53元),上述金额合计:66931.53元;2.本案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7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四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公司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倪开信:本院受理案号为(2023)苏0925民初5146号原告邱立飞诉被告倪开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贵州旺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杨同武与被告贵州金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贵州旺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0502民初1144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旺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张正权与被告贵州金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贵州旺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0502民初1199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七星关区亚群夜郎汤锅餐馆:本院受理原告薛朝勇诉被告七星关区亚群夜郎汤锅餐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3)黔0502民初1358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邱晓艳:本院受理原告刘静成诉被告邱晓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604民初1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张小红:本院受理原告李勇、肖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川1322民初33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小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向原告李勇、肖荣支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借款本金100,000元为基数,从2023年7月20日起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55%计算)。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邓小东:本院受理原告郭建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5日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新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8916号 刘军:本院受理原告李仙永诉被告河南万茂乐商贸有限公司、刘军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1月1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8918号 李海丰: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百品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海丰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1月17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周守林:本院受理原告周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35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阚乃锐:本院受理明光市耀欣汽贸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3948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陈华龙:本院受理案号为(2023)苏0925民初5475号原告王金萍诉被告陈华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谢兴权:本院受理原告陈慧学诉被告谢兴权、顾军合同纠纷一案((2023)黔0502民初1129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陈邦兰:本院受理原告金兴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相关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江苏佳磊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浩弘能源实业有限公司、黄正国、叶洲、顾正国、顾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建湖权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2023)苏0925民初496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1月13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贵州旺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勇诉被告贵州金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贵州旺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旺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斯安泽诉被告贵州金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贵州旺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孙刚刚:本院受理原告童红、李政宏诉被告广东奇创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第三人孙刚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502民初13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王琼英:本院受理原告李茂福诉被告王琼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本院采用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23)川0623民初23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中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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