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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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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始终把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自觉坚守法治、主动谋划法治、深入厉行法治,助推全县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唐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及时调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及执法、司法、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成员,通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等形式,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事项、重点任务和阶段性工作。 该县将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健全述法制度。今年2月,唐河县召开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工作会议,滨河街道、东城街道等乡镇(街道)及县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就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现场述法。同时,通过提问、点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全面掌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查找短板弱项,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此外,唐河县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努力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共为全县525个行政村(社区)配备“法律明白人”2640人,开展宪法、民法典专题讲座及法律知识培训活动110余次,覆盖干部群众30余万人;成立由法官、检察官、民警、律师组成的“法律宣讲团”志愿服务队,开展“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普法教育活动65次,覆盖群众20余万人;建立健全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体、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点、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联络点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合并运行,年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300余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0余件。 该县坚持“点、线、面”结合,积极打造遍布城乡的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截至目前,共建成县级法治文化公园1个、法治文化长廊25个、法治小巷12条、法治宣传专栏525个;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仝允超 吕宗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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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持续发力推动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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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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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始终把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自觉坚守法治、主动谋划法治、深入厉行法治,助推全县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唐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及时调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及执法、司法、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成员,通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等形式,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事项、重点任务和阶段性工作。 该县将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健全述法制度。今年2月,唐河县召开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工作会议,滨河街道、东城街道等乡镇(街道)及县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就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现场述法。同时,通过提问、点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全面掌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查找短板弱项,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此外,唐河县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努力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共为全县525个行政村(社区)配备“法律明白人”2640人,开展宪法、民法典专题讲座及法律知识培训活动110余次,覆盖干部群众30余万人;成立由法官、检察官、民警、律师组成的“法律宣讲团”志愿服务队,开展“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普法教育活动65次,覆盖群众20余万人;建立健全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体、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点、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联络点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合并运行,年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300余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0余件。 该县坚持“点、线、面”结合,积极打造遍布城乡的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截至目前,共建成县级法治文化公园1个、法治文化长廊25个、法治小巷12条、法治宣传专栏525个;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仝允超 吕宗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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