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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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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韩振文在《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23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智能时代法官预判确定性的功用、契机及其困境》的文章中指出: 所谓法官预判,通常指的就是法官在审前阶段大致了解过案情后,对裁判结果作出的初步预测评估。这种预判无法自主隔离且具有相对的确定性。法官预判的确定性表现为一种暂定的假设结论,代表着法官对裁判最终结果的心理预期与思路方向。在我国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尤其在逐步迈入的智能时代,全面审视法官预判确定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司法决策研究中一个亟待开拓的领域。 法官预判确定性体现出司法决策背后的思维认知具有相对的稳定化、持续化特性。这种特性为其功用的发挥提供了基础性保障。在我国案卷移送制度与传统职权主义审判方式下,法官的预判不可避免,其确定性发挥的功用在庭审阶段主要体现为:法官据此可以更好地指挥庭审过程与集中庭审重点审理的内容,整理明确案件争议焦点以及指引证据的审查评价与推理方向等,进而有效引导案件有计划地持续审理,提高庭审乃至整个诉讼的效率。法官预判的确定性可以反映出司法实践的一般规律,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纠纷解决的公正期待,相应地也有利于提升民众对司法的信任度与自身的守法意识。 智慧法院建设下智能技术在司法审判领域中深度融合应用,使法官的智能预判具有相对确定性的同时,也显现出更加精准高效的附加特质,当然也应警惕预判确定性契机中潜在的可能风险。 法官预判确定性遭遇的“虚假”困境在于,预判具有可废止性,其结论可得到复验改进,但其背后的思维认知无好坏优劣之分。法官预判确定性真正遭遇的现实困境在于把预判确定性变得绝对彻底化,智能预判更是径自变成终局性裁判结论。这呈现出法官“预判—证实”的单向性思维特质以及确定性预判对裁判结果的实质决定性作用。真正困境的认知源头在于以侦查为中心的审判认知结构,相应地纾解困境的关键应对之道是渐进推动由侦查卷宗中心到审判中心的转变,重塑审判认知结构,正确引导控制法官预判的方向,发挥预判确定性的良性功用,在重大、复杂案件上有效确保庭审证明环节证据的动态运用,从而逐步实现庭审实质化与司法正向循环。当然,这些纾解困境的策略方案主要是针对法官自身预判确定性的问题,而对于智能预判引发法官预判更具确定性的问题则需要更深层地探析其应对方案,如对算法进行程序控制、伦理审查合规监管等。因此,对法官来说,智能预判只是一种辅助性的参考建议,根本无法全面诠释确定事实与规范匹配中的法律意义。 (赵珊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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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振文谈法官预判确定性真正遭遇的现实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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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于把预判确定性变得绝对彻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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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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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韩振文在《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23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智能时代法官预判确定性的功用、契机及其困境》的文章中指出: 所谓法官预判,通常指的就是法官在审前阶段大致了解过案情后,对裁判结果作出的初步预测评估。这种预判无法自主隔离且具有相对的确定性。法官预判的确定性表现为一种暂定的假设结论,代表着法官对裁判最终结果的心理预期与思路方向。在我国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尤其在逐步迈入的智能时代,全面审视法官预判确定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司法决策研究中一个亟待开拓的领域。 法官预判确定性体现出司法决策背后的思维认知具有相对的稳定化、持续化特性。这种特性为其功用的发挥提供了基础性保障。在我国案卷移送制度与传统职权主义审判方式下,法官的预判不可避免,其确定性发挥的功用在庭审阶段主要体现为:法官据此可以更好地指挥庭审过程与集中庭审重点审理的内容,整理明确案件争议焦点以及指引证据的审查评价与推理方向等,进而有效引导案件有计划地持续审理,提高庭审乃至整个诉讼的效率。法官预判的确定性可以反映出司法实践的一般规律,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纠纷解决的公正期待,相应地也有利于提升民众对司法的信任度与自身的守法意识。 智慧法院建设下智能技术在司法审判领域中深度融合应用,使法官的智能预判具有相对确定性的同时,也显现出更加精准高效的附加特质,当然也应警惕预判确定性契机中潜在的可能风险。 法官预判确定性遭遇的“虚假”困境在于,预判具有可废止性,其结论可得到复验改进,但其背后的思维认知无好坏优劣之分。法官预判确定性真正遭遇的现实困境在于把预判确定性变得绝对彻底化,智能预判更是径自变成终局性裁判结论。这呈现出法官“预判—证实”的单向性思维特质以及确定性预判对裁判结果的实质决定性作用。真正困境的认知源头在于以侦查为中心的审判认知结构,相应地纾解困境的关键应对之道是渐进推动由侦查卷宗中心到审判中心的转变,重塑审判认知结构,正确引导控制法官预判的方向,发挥预判确定性的良性功用,在重大、复杂案件上有效确保庭审证明环节证据的动态运用,从而逐步实现庭审实质化与司法正向循环。当然,这些纾解困境的策略方案主要是针对法官自身预判确定性的问题,而对于智能预判引发法官预判更具确定性的问题则需要更深层地探析其应对方案,如对算法进行程序控制、伦理审查合规监管等。因此,对法官来说,智能预判只是一种辅助性的参考建议,根本无法全面诠释确定事实与规范匹配中的法律意义。 (赵珊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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