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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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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煦
数字时代法律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守成与创新 在数字时代的背景下,法律职业教育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培养目标,既要坚守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这一核心目标,又要积极拓展与创新其意涵,致力于培养文理兼修、交叉复合和实践导向的新型法治人才。 一方面,数字时代法律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守成,即强调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为目标。要着力培养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扎实法律知识功底,完善人文知识背景,严密逻辑分析能力,突出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崇尚法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精神品质,具有国际视野与全球观念的复合实用型卓越法律人才。 另一方面,数字时代法律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创新,即强调对文理兼修、交叉复合、实践导向的新型法治人才的培养。第一,在知识目标上,以培养文理兼修型人才为目标,突出新文科优势特色。要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深化法学与理工农医学科的交叉融合,创新法学学科组织模式,积极发展法学新型领域研究,培养具备交叉学科知识背景的法治人才。第二,在能力目标上,以培养交叉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强化科教协同联动。要加强法学前沿研究与法学专业教育的联动,对法律人才进行数字化升级,将法律知识、思维、方法,与大数据、经济学、统计学等方法有效融合,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思维、能力的法治人才。第三,在素养目标上,以培养实践导向型人才为目标,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要以解决中国问题、服务国家发展为己任,实现法学学科专业与法学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相互匹配与促进,培养立足于中国问题,努力回答中国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的法治人才。 数字时代法律职业教育培养内容的守成与创新 数字时代的法律职业教育不仅需要树立正确的培养目标,还需要重视培养内容的创新。而培养内容既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总纲领,夯实传统法学知识体系教育模式,又应当注重数字思维、理论和实践的培育。 一方面,在有选择、有批判的学习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和西方法律思想等经典法律理论基础上,厘清法律制度背后的思想渊源和底层逻辑,构建本土化的法治理论和话语体系,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另一方面,数字时代法律职业教育培养内容的创新,即将数字思维、理论和实践的培育融入法学教育之中。第一,应重视法学思维与数字思维的双重培育。法学思维通常以实定法视角看待问题,强调尊崇法律与权利保障,弘扬良法善治。数字思维则强调以数据为基点,发现、解决问题。在数字时代,单凭法学思维已难以有效解决网络、数据、算法治理等数字法律问题,应当加强数字思维的培育,以应对数字时代的法律挑战。第二,加强传统法律理论与新兴科技理论的融合讲授。当今的信息革命引发总体性的数字化转型,所产生的新型法律问题有时需融合传统法律理论与新兴科技理论加以解决。在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司法等领域,均涉及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兴科技理论,这就要求法律职业教育者需具备学科交叉的研究能力和授课能力,将传统法律理论和新兴科技理论融合讲授。第三,注重法律实务与技术实务的二维训练。法律实务和技术实务的二维训练要求将训练内容转变为“法律+技术”的结构,推动法律实践和新兴技术的融合互动,为我国数字法治建设提供人力支撑。 数字时代法律职业教育培养方式的守成与创新 数字时代的法律职业教育不仅要重视培养目标和培养内容的建设,也要注重培养方式的守成与创新。培养方式不仅需要尊重传统法学教育的规律,同时还要创新运用数字化时代下的新理念、新方法、新工具。 一方面,数字时代法律职业教育坚持培养方式的守成,坚持遵循法学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在学科的发展过程中做好知识的教授与传承。 另一方面,数字时代的法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式需要重视实现数字化、跨学科、个性化和沉浸式培养四个维度的创新。第一,确立数字化培养方式,要求深刻认识到数字化思维与素养在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与贯穿性作用,通过系统全面的信息化技术知识的传授与实践,培养学生的数字化思维,提升学生运用数字科技、人工智能以及应对科技变革和时代变化的能力。第二,推进跨学科培养方式,要求高度重视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以数字能力为基础和纽带串联起学生的法学专业知识与其他学科知识,形成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之间的真正融合,促进完善学生的整体知识结构与思维方式。第三,注重个性化培养方式,要求切实认识到数字化技术手段所能发挥的作用,依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构建新的教学模式,实现教学全过程的监测与诊断,进而精准提出个性化的学习建议与方案,实现真正的个性化定制培养。第四,打造沉浸式培养方式,要求不断探索数字技术与法律职业教育结合的途径方法,加强法律职业教育中的可视化技术建设,创建各类虚拟仿真教学平台,营造无缝沉浸式学习环境,围绕以学习者为中心构建智能化学习平台。 (作者单位: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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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法律职业教育的守成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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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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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煦
数字时代法律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守成与创新 在数字时代的背景下,法律职业教育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培养目标,既要坚守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这一核心目标,又要积极拓展与创新其意涵,致力于培养文理兼修、交叉复合和实践导向的新型法治人才。 一方面,数字时代法律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守成,即强调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为目标。要着力培养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扎实法律知识功底,完善人文知识背景,严密逻辑分析能力,突出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崇尚法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精神品质,具有国际视野与全球观念的复合实用型卓越法律人才。 另一方面,数字时代法律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创新,即强调对文理兼修、交叉复合、实践导向的新型法治人才的培养。第一,在知识目标上,以培养文理兼修型人才为目标,突出新文科优势特色。要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深化法学与理工农医学科的交叉融合,创新法学学科组织模式,积极发展法学新型领域研究,培养具备交叉学科知识背景的法治人才。第二,在能力目标上,以培养交叉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强化科教协同联动。要加强法学前沿研究与法学专业教育的联动,对法律人才进行数字化升级,将法律知识、思维、方法,与大数据、经济学、统计学等方法有效融合,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思维、能力的法治人才。第三,在素养目标上,以培养实践导向型人才为目标,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要以解决中国问题、服务国家发展为己任,实现法学学科专业与法学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相互匹配与促进,培养立足于中国问题,努力回答中国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的法治人才。 数字时代法律职业教育培养内容的守成与创新 数字时代的法律职业教育不仅需要树立正确的培养目标,还需要重视培养内容的创新。而培养内容既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总纲领,夯实传统法学知识体系教育模式,又应当注重数字思维、理论和实践的培育。 一方面,在有选择、有批判的学习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和西方法律思想等经典法律理论基础上,厘清法律制度背后的思想渊源和底层逻辑,构建本土化的法治理论和话语体系,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另一方面,数字时代法律职业教育培养内容的创新,即将数字思维、理论和实践的培育融入法学教育之中。第一,应重视法学思维与数字思维的双重培育。法学思维通常以实定法视角看待问题,强调尊崇法律与权利保障,弘扬良法善治。数字思维则强调以数据为基点,发现、解决问题。在数字时代,单凭法学思维已难以有效解决网络、数据、算法治理等数字法律问题,应当加强数字思维的培育,以应对数字时代的法律挑战。第二,加强传统法律理论与新兴科技理论的融合讲授。当今的信息革命引发总体性的数字化转型,所产生的新型法律问题有时需融合传统法律理论与新兴科技理论加以解决。在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司法等领域,均涉及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兴科技理论,这就要求法律职业教育者需具备学科交叉的研究能力和授课能力,将传统法律理论和新兴科技理论融合讲授。第三,注重法律实务与技术实务的二维训练。法律实务和技术实务的二维训练要求将训练内容转变为“法律+技术”的结构,推动法律实践和新兴技术的融合互动,为我国数字法治建设提供人力支撑。 数字时代法律职业教育培养方式的守成与创新 数字时代的法律职业教育不仅要重视培养目标和培养内容的建设,也要注重培养方式的守成与创新。培养方式不仅需要尊重传统法学教育的规律,同时还要创新运用数字化时代下的新理念、新方法、新工具。 一方面,数字时代法律职业教育坚持培养方式的守成,坚持遵循法学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在学科的发展过程中做好知识的教授与传承。 另一方面,数字时代的法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式需要重视实现数字化、跨学科、个性化和沉浸式培养四个维度的创新。第一,确立数字化培养方式,要求深刻认识到数字化思维与素养在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与贯穿性作用,通过系统全面的信息化技术知识的传授与实践,培养学生的数字化思维,提升学生运用数字科技、人工智能以及应对科技变革和时代变化的能力。第二,推进跨学科培养方式,要求高度重视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以数字能力为基础和纽带串联起学生的法学专业知识与其他学科知识,形成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之间的真正融合,促进完善学生的整体知识结构与思维方式。第三,注重个性化培养方式,要求切实认识到数字化技术手段所能发挥的作用,依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构建新的教学模式,实现教学全过程的监测与诊断,进而精准提出个性化的学习建议与方案,实现真正的个性化定制培养。第四,打造沉浸式培养方式,要求不断探索数字技术与法律职业教育结合的途径方法,加强法律职业教育中的可视化技术建设,创建各类虚拟仿真教学平台,营造无缝沉浸式学习环境,围绕以学习者为中心构建智能化学习平台。 (作者单位: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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