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1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地方新闻
13 9/13 8 9 10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徐州公安多管齐下推进寄递物流业管理
· “一二三”模式筑牢依法决策“防火墙”
· 沁阳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化解机制
· 新疆伊犁法院:打好助推旅游业健康发展“司法牌”
· 牵头企业赠报送法进校园
· 福州上街公安创新机制提升警务效能
· 全面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
· 图片新闻

昌乐县检察院:
全面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

( 2023-07-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本报讯 记者梁平妮 通讯员郑梅 张瀚文 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人民检察院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探索以“办案活动+网格员报告”“刚性督促+专业指导”“一案一档+三访一评”“精神关爱+物质救助”等办案机制,全面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2022年以来,共发出“督促监护令”59份,督促家庭对59名涉案未成年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帮助63名监护人改善亲子关系,促使11名未成年人重新回归校园。
  据了解,昌乐检察院与公安、教体等部门联合构建网格化线索发现机制,全面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围绕重点案件、人群、家庭等,会同县妇联等20余个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托“小风筝”未检基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员制度,引入青年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专业力量,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对涉案未成年人实行“一案一档”,通过家庭探访、学校回访、社区走访,定期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状况,并聘请青年社工、心理咨询师对涉案人的家庭教育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跟踪评估“督促监护令”实施效果。
  此外,该院还坚持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工作有机结合,实现督促监护成果的相互转化,对10名家境困难且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在引导未成年人父母改变不当教育方式、履行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运用司法救助手段,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