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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孙光华:本院受理张兆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陈建杰、郑桂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与被告陈建杰、郑桂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05民初338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监督卡等。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15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王玉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与被告王玉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05民初285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监督卡等。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15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娄佳建、陈彩月:本院受理原告无锡歌臣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娄佳建、陈彩月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利登福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芝兰雅烘焙原料(无锡)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利登福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王雷:本院受理魏德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七星关区雄艺建材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张舜、杨孝雄诉被告七星关区雄艺建材经营部、贵州毕节远航商贸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居然之家远航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的上诉状、本院上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庭提出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十一份。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本院按规定移送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朱金旗:本院受理王际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705民初1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纪春开(又名纪春一):本院受理原告张彦虎诉被告纪春开(又名纪春一)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沧州上古时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枣强中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庞满顺、孙龙江、张蒙蒙与你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冀11民终6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文好: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文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16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张文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9195元及截至2022年9月28日的利息8324.95元,2022年9月29日起以后的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1.475%计算至本金清偿完毕止;二、被告张文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1064元,由被告张文好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魏罄远:本院已受理原告彭光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及16日,定于2023年8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大路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4326号 绵阳科非科技有限公司、雷良忠:本院受理原告朱星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4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项林琴: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金作林、项林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0451号之一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万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严赛青: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荆支行与被告周秋琴、潘行飞、严赛青、陈祖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04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孙洁:本院受理原告徐少青诉孙洁、孙启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2023年8月21日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建湖县上冈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吴胜蒋、邵丽敏:本院受理原告周玉金诉吴胜蒋、邵丽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2023年8月21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建湖县上冈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刘建设:本院受理原告孙保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621民初37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邹胜义:本院受理宋梅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205民初26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毛春华:本院受理吴文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安镇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王辉:本院受理吴吉豪诉你与朱高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1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杜建国:本院受理原告曾令奇与被告杜建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鄂9004民初314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杜建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曾令奇货款3万元。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310元,合计860元,由被告杜建国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安徽畅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成胜与被告安徽畅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32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辽宁东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丹东市立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辽宁东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张鑫、姜丹、刘广智、王蕊: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学府支行与你方(被申请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葫仲[2023]15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10月12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你方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你方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和开庭通知的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1号。
葫芦岛仲裁委员会
仲裁公告
安徽橡皮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杨倩诉你公司与杨金铜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08月21日上午9时在本委(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0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印章作废声明
  本人钟小平系荆门市富田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本人有权代表公司对外执行事务并保管公司公章。因合伙人纠纷,公司公章(中文公章、中文财务专用章、中文合同专用章、中文发票专用章以及钟小平本人的法人签章共计5枚)于2023年1月6日被外人扣留,我正向人民法院提起印章返还之诉,为避免公章被乱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自公告即日起声明该5枚印章作废。特此公告!
荆门市富田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钟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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