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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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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黄辉 □ 本报通讯员 邱铃 “见义勇为受了伤,民事责任谁承担?居民小区停车位,怎分摊?胎儿生下出意外,是否还有继承权?免费搭车受了伤,怎么判……” 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江西省赣州市“千场民法典文艺展演润民心”活动在江南宋城——赣州古城墙上的建春门拉开序幕,来自东郊路艺术团的法治文艺“轻骑兵”用三句半、群口词、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治理念、法律知识转化为形象具体的法治文艺节目,为群众送上了一道道法治文化大餐。 近年来,为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赣州市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将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客家文化有机融合,以宪法、民法典等为主题,推出一批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的法治文艺节目,成为各类主题普法活动的标配。 “快点走,普法电影巡演今天要来我们村啦!”在信丰县小江镇老圩村的法治文化广场,村民会聚而来,等待着电影放映。 一块幕布、一个投影仪、一台音响,将《彩礼》《生死抉择》《那道门》等信丰县司法局自创的系列法治微电影送到村民身边。 “我们小时候看电影都是件稀罕事,听说哪儿有电影,走远路都要去看!现在可好啦,都把电影送到家门口了,晚上也不再无聊了,一边看电影,一边还能学到法律知识。”村民们感慨地说,对法治微电影赞不绝口。 自开展普法电影巡放活动以来,信丰县累计送影下乡835场次,观影群众达18.3万余人次。 赣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佩群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赣州市始终坚持基层导向、群众导向,把基层作为宣传推广法治文化的主阵地,将法治文化融入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深入全市各村、社区,通过法治文艺巡演、普法电影巡放等活动,为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在寓教于乐、寓学于趣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全南县召集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组成创作班子,结合“车马灯”这一传统客家民俗风情表演形式创作了一批精彩的法治剧目,在该县雅溪古村、十里桃江等旅游景点轮番上演;安远县将法治宣传融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采茶戏,利用乡镇“三天一圩日”习俗,开展“法律赴圩”采茶戏法治宣传文艺活动;宁都县以地方传统戏剧“傩戏”为载体编排创作普法文艺节目,深入乡镇、农村开展演出。 “我经常观看法治文艺演出,不仅能欣赏精彩的节目,还能学到法律知识,很喜欢这种普法形式。”一名群众说。 为加大对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推广力度,赣州各地紧跟发展趋势,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普法利器,创新“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展示法治文化成果。 据统计,近年来,赣州市推出“赣南律师来说法”“赣南表嫂来学法”系列普法微视频83期,以“山歌+短视频”“情景剧+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快餐式普法,受众超过500万人次,赣南普法好声音飞入千家万户。 赣州是客家摇篮,客家人口占95%以上。同时,客家人向来喜爱编唱民间歌谣,素有“上山不离刀,开口不离歌”的传统。 “哎呀嘞,制定兴国土地法,立法理念蛮靠前……”近日,江西省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兴国县苏区干部好作风陈列馆内出现了一群小小讲解员。作为兴国山歌理论宣讲队的成员,他们正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兴国山歌,向游客宣传《兴国土地法》的内容和意义,讲解每一件文物背后的故事。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兴国县积极吸纳青少年学生、“法律明白人”、民间爱好者等成立山歌理论宣讲队,编创了《知法守法一路歌》《制定兴国土地法》《红色法治要传承》等860余首普法山歌,编印了《兴国山歌理论宣讲歌集》《兴国普法山歌集》等宣讲教材,开展宣讲9000余场次,覆盖全县304个行政村。 以郭德京、谢观莲等为代表的民间原生态山歌手,以兴国县实验小学“红领巾”山歌讲解员为代表的少年山歌手,以山歌保护中心的专业演员等为代表的中青年山歌手,以王九秀等为代表的老年山歌爱好者……如今的兴国山歌理论宣讲队成员来自各行各业,仅“红领巾”讲解员就有150余名,讲解300余场次,服务游客8000余人,形成了人人参与普法实践的生动局面。 “普法效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普法能不能深入人心,关键看普法方式接不接地气、普法内容合不合群众口味。”郭佩群介绍说,赣州市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立场,把人民参与作为全民普法的力量源泉,这也成为赣州市全民普法的工作导向。 “赣州市以客家传统文化为载体,把人民参与作为全民普法的力量源泉,不仅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有利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大大提高了普法的趣味性和实效性,让普法工作更加冒热气、接地气、有灵气。”郭佩群表示,今后将继续强化精品意识,在提质量、树品牌上下功夫,让赣南文艺普法真正成为赣州普法工作的一块“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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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将法治文化融入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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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普法”让法治好声音入耳更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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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守法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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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黄辉 □ 本报通讯员 邱铃 “见义勇为受了伤,民事责任谁承担?居民小区停车位,怎分摊?胎儿生下出意外,是否还有继承权?免费搭车受了伤,怎么判……” 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江西省赣州市“千场民法典文艺展演润民心”活动在江南宋城——赣州古城墙上的建春门拉开序幕,来自东郊路艺术团的法治文艺“轻骑兵”用三句半、群口词、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治理念、法律知识转化为形象具体的法治文艺节目,为群众送上了一道道法治文化大餐。 近年来,为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赣州市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将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客家文化有机融合,以宪法、民法典等为主题,推出一批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的法治文艺节目,成为各类主题普法活动的标配。 “快点走,普法电影巡演今天要来我们村啦!”在信丰县小江镇老圩村的法治文化广场,村民会聚而来,等待着电影放映。 一块幕布、一个投影仪、一台音响,将《彩礼》《生死抉择》《那道门》等信丰县司法局自创的系列法治微电影送到村民身边。 “我们小时候看电影都是件稀罕事,听说哪儿有电影,走远路都要去看!现在可好啦,都把电影送到家门口了,晚上也不再无聊了,一边看电影,一边还能学到法律知识。”村民们感慨地说,对法治微电影赞不绝口。 自开展普法电影巡放活动以来,信丰县累计送影下乡835场次,观影群众达18.3万余人次。 赣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佩群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赣州市始终坚持基层导向、群众导向,把基层作为宣传推广法治文化的主阵地,将法治文化融入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深入全市各村、社区,通过法治文艺巡演、普法电影巡放等活动,为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在寓教于乐、寓学于趣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全南县召集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组成创作班子,结合“车马灯”这一传统客家民俗风情表演形式创作了一批精彩的法治剧目,在该县雅溪古村、十里桃江等旅游景点轮番上演;安远县将法治宣传融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采茶戏,利用乡镇“三天一圩日”习俗,开展“法律赴圩”采茶戏法治宣传文艺活动;宁都县以地方传统戏剧“傩戏”为载体编排创作普法文艺节目,深入乡镇、农村开展演出。 “我经常观看法治文艺演出,不仅能欣赏精彩的节目,还能学到法律知识,很喜欢这种普法形式。”一名群众说。 为加大对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推广力度,赣州各地紧跟发展趋势,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普法利器,创新“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展示法治文化成果。 据统计,近年来,赣州市推出“赣南律师来说法”“赣南表嫂来学法”系列普法微视频83期,以“山歌+短视频”“情景剧+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快餐式普法,受众超过500万人次,赣南普法好声音飞入千家万户。 赣州是客家摇篮,客家人口占95%以上。同时,客家人向来喜爱编唱民间歌谣,素有“上山不离刀,开口不离歌”的传统。 “哎呀嘞,制定兴国土地法,立法理念蛮靠前……”近日,江西省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兴国县苏区干部好作风陈列馆内出现了一群小小讲解员。作为兴国山歌理论宣讲队的成员,他们正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兴国山歌,向游客宣传《兴国土地法》的内容和意义,讲解每一件文物背后的故事。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兴国县积极吸纳青少年学生、“法律明白人”、民间爱好者等成立山歌理论宣讲队,编创了《知法守法一路歌》《制定兴国土地法》《红色法治要传承》等860余首普法山歌,编印了《兴国山歌理论宣讲歌集》《兴国普法山歌集》等宣讲教材,开展宣讲9000余场次,覆盖全县304个行政村。 以郭德京、谢观莲等为代表的民间原生态山歌手,以兴国县实验小学“红领巾”山歌讲解员为代表的少年山歌手,以山歌保护中心的专业演员等为代表的中青年山歌手,以王九秀等为代表的老年山歌爱好者……如今的兴国山歌理论宣讲队成员来自各行各业,仅“红领巾”讲解员就有150余名,讲解300余场次,服务游客8000余人,形成了人人参与普法实践的生动局面。 “普法效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普法能不能深入人心,关键看普法方式接不接地气、普法内容合不合群众口味。”郭佩群介绍说,赣州市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立场,把人民参与作为全民普法的力量源泉,这也成为赣州市全民普法的工作导向。 “赣州市以客家传统文化为载体,把人民参与作为全民普法的力量源泉,不仅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有利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大大提高了普法的趣味性和实效性,让普法工作更加冒热气、接地气、有灵气。”郭佩群表示,今后将继续强化精品意识,在提质量、树品牌上下功夫,让赣南文艺普法真正成为赣州普法工作的一块“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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