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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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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文 在国际社会的反对声中,日本开始加速推进排污入海了。 据日本共同社12日报道,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当天开始对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放设备进行试运行。此次试运行将持续两周左右,其间将以不含放射性物质的淡水与海水混合的方式进行,测试能否将固定量的水排入海中,并确认能否在紧急情况下通过操控装置来停止排海作业。 日方这种为了本国私利,损害全人类共同利益的做法,说服不了国内外的民众,只会让日本蒙羞,让周边国家和太平洋岛国的民众受害,让日本进一步失信于国际社会。 缺乏第三方监督 日本仍一意孤行 2011年3月,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里氏9.0级地震并引发海啸,福岛第一核电站因海水灌入发生断电,多个核反应堆爆炸、堆芯熔毁。此后的10余年间,如何“消化”核污染水,成了福岛核事故善后处理的重大难题。 为了“消化”核污染水,日本政府一意孤行,推出排污入海计划。在此过程中,日本政府反复纠缠“核污染水”称谓,声称要排放的是经过多核素处理系统净化的“处理水”,是“安全的”,甚至“达到可饮用的程度”。 外界对此纷纷质疑,所谓“处理水”是否真的安全?日本为何不直接饮用或再利用经过处理的福岛核污染水,而是执意排入大海? 对于这些质疑,日本迄今未能证明核污染水排海安全无害。日方自己公布的数据也显示,近70%处理后的核污染水仍不达标。然而,日方却发明出“处理水”这样的伪科学名词,试图掩盖核污染水排海的不确定风险。 日本龙谷大学教授大岛坚一曾指出,福岛第一核电站内储存核污染水的储水罐超过1000个,东京电力公司仅选取很少一部分进行检测,并且全部检测工作都自行完成,并没有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实。美国《科学》杂志也刊文指出,东京电力公司的说法无法得到足够数据支持,不值得信任。 此外,据日媒报道,东京电力公司曾数十次发生数据造假及事故丑闻,就在福岛核事故发生之后,东京电力公司极力隐瞒“堆芯熔毁”事实,并在之后的其他核电项目上继续漠视安全、违规操作。去年10月,东京电力公司又被日本媒体曝光为掩盖核污染水危害而误导民众,在接待参观者时,用于演示的放射线检测仪根本测不出放射性氚,而且只能对浓度超过一定限度的放射性铯产生反应。 在缺乏第三方监督的条件下,在有关技术和净化装置长期可靠性得到验证之前,排海方案存在严重风险隐患和不确定性,一旦实施排海将对海洋和人类带来不可逆的影响,国际社会对此无法接受。 排“核”入海成本低但危害深远 国际舆论坚决反对日本政府的排污入海计划,其中一个原因是处置核污染水并不是没有其他的办法,而且其他办法可能更有效,更能减少污染。 处理核污染水并非仅有一条路。就连日本此前的专家组也曾提出过5种核污染水的处理方案,即排入海里、变成水蒸气排入大气、沿着地下管道排入地底深处、电解处理、将其固态化埋入地底。 在这5种方案中,将核污染水排入海里是成本最低的。最昂贵的办法是将其固态化埋入地底,预估其成本是排放入海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正是出于一己私利,日本政府一再为福岛核污染水“洗白”,号称水质无害、排放有理,把排海当作处置核污染水唯一选项,但事实却一再“打脸”。 据日本媒体报道,东京电力公司近日发布的报告显示,今年5月在福岛第一核电站港湾内捕获的海鱼许氏平鲉体内放射性元素超标,放射性元素铯含量达每千克18000贝克勒尔,超过日本食品卫生法所规定标准的180倍。 对于排污入海计划,日本自己的专家委员会给出的答案很明确:排海最省钱,对日本自身的污染风险最小。 海洋是全世界的公共财产,不是日本的“下水道”。这种为了自己省钱却让全世界买单的做法,是极端自私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日本排“核”入海影响有多大 福岛核设施每天产生140吨核污染水。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核污染水会被送入多核素去除设备进行“净化处理”。核污染水中包含的铯、锶等62种放射性物质会被吸收,但包括氚在内的放射性元素难以彻底清除。 核污染水入海后,大部分放射性元素会被海洋微生物吸收,经过食物链循环,它们中的一部分将随水产品进入陆地、出现在人类餐桌上;剩下的会逐渐沉积在海洋之中,甚至可能通过自然循环、在特定区域形成高浓度聚集,最终成为长期隐患。 此外,大气循环有可能将核污染水蒸发到云层,再化作雨水洒遍地球每个角落,潜在的危害难以估量。 德国海洋科学研究机构指出,福岛沿岸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将扩散到太平洋大半区域,3年后美国和加拿大将遭到核污染影响,10年后蔓延至全球海域。 上百万吨核污染水排海将给环太平洋国家的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日方迄未提供充分的科学证据和数据。 斐济是太平洋18个国家和地区组成的太平洋岛国论坛成员国。这些国家历经一年时间,通过各领域国际专家的验证后,认为无法保证核污染水排海的安全性,要求日本不要强行排放入海。斐济副总理卡米卡米加近日表示,斐济因日本的核污染水排海计划而处于高度戒备状态。 英国环境保护领域核专家肖恩·伯尼在韩国一场会议上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了有义务避免对超过国家管辖权的其他地区或国家造成环境污染。然而,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对核污染水的核辐射影响测评出现很多缺陷,几乎没有考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没有评估对食物链的影响,也没有评估氚对环境的长期影响。 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中国理事张克俭在维也纳出席国际原子能机构6月理事会时敦促日方重视国际社会关切,认真履行自身国际义务,以科学、公开、透明、安全的方式处置核污染水,并接受严格国际监督,不得损害技术工作组权威,不得歪曲技术工作组报告,不得将技术工作组审查当做“护身符”。同时,中方希望国际原子能机构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听取利益攸关方意见,严格贯彻落实相关国际安全标准和良好实践,技术工作组最终报告不得为日方排海方案背书,坚决杜绝日本不负责任的排海行径对全球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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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排污入海将进一步失信于国际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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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环球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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