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1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学院
13 10/13 9 10 11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需理性对待监察权的正当性
· 心海绽放的誓言
· 应建立三位一体护理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 我对中国传统法的认识
· 我国古代对民间借贷的规制

武亦文谈长期护理保险给付质量的保障——
应建立三位一体护理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 2023-06-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亦文在《法学评论》2023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统合视角下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给付的规则形塑与制度建构》的文章中指出: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难题,世界上已有诸多国家通过立法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我国虽然目前尚未正式立法确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但自2016年以来便已制定出台多项政策文件作为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支持和指引。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构与运行当中,保险给付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具体包含保险给付的申请条件、提供方式和品质保障等内容。保险给付规则的合理配置,一方面能够使保险给付与被保险人的护理需求达到最大程度的匹配,尽可能充分满足被保险人的护理需求;另一方面有助于防范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避免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浪费,促进长期护理保险的收支平衡,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公平可持续发展。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存在给付条件不一、给付方式各异、给付质量欠缺保障等碎片化问题,亟待统合式的规范设计。
  就长期护理保险给付条件而言,应当明确有权申请给付的主体不受年龄限制但须缴纳保费达特定年限,建立阶梯式的“失能”等级体系及其认定标准,同时确立兼具独立性和专业性的失能评估机构。就长期护理保险给付方式而言,长期护理保险的基本给付方式包括实物给付和现金给付两大类。应以实物给付为原则,有条件地引入现金给付;建构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险实物给付护理体系;根据被保险人的失能程度提供差异化的保险给付;从预防方面设置相应规范,以及时发现轻微失能的被保险人,节省后续护理资源。就长期护理保险给付质量的保障而言,应当建立“结构”“过程”“结果”三位一体的护理服务质量保障体系。结构质量是指提供护理服务所需要的设施、人员等资源是否充沛以及护理人员的资质和技能是否达标,从而会对护理服务的提供过程产生影响;过程质量是指这些资源的利用过程即护理服务的提供和管理是否合理,进而会对最终的护理结果产生影响;结果质量是指资源的利用是否产生了应有的效果,包括接受护理者的健康状况有无改善、生活品质有无提升以及对护理服务是否满意等。应分别从结构、过程、结果三个维度构建相应制度和规范,以提升长期护理服务的可及性、有效性、安全性、协调性与公平性。
  (赵珊珊 整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