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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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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鹏
5月31日,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作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青海检察机关自觉扛起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近五年来,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33人,提起公诉630人;批准逮捕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841人,提起公诉1237人;2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4件案件被评为全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青海检察机关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罪未成年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不捕不诉率和附条件不起诉率连年上升,特别是2022年,认罪认罚适用率96.52%,高出整体刑事犯罪4.95个百分点;不捕率、不诉率47.06%、50%,高出整体刑事犯罪20.7个百分点、28.5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由9.84%上升至28.3%。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刚(化名)案发时16周岁,2021年,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先后三次盗取他人车内现金共计1万余元。2022年3月23日,海南州某县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同年6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6个月。2022年12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检察机关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学校老师组成帮教小组,根据其成长经历、家庭关系、社会交往等情况,量身定制针对性干预矫治、观护帮教计划。同时,向小刚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形成“检+校+社+家”的帮教合力。考察期间,小刚6次向检察官汇报思想,经过帮教,小刚改变不良习惯,学习状态良好,在学校各类比赛中多次获得荣誉,担任班长并顺利考入高中。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犯罪记录封存。 在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青海检察机关坚决依法严惩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被告人起诉后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49人,并且坚持“零容忍”,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办案中,青海检察机关加强“双向保护”,帮助未成年人更好融入社会。严格落实特别程序,所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现讯问时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及辩护人全覆盖。积极落实社会调查制度,2022年社会调查报告适用率同比增加123.2%。推动落实“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场所13个,累计开展心理疏导与测评1157人次,帮助复学转学11人次。强化落实司法救助,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273件,发放救助金770.45万元。 依法能动履职推进系统治理 青海检察机关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督促落实,与980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签订《检校合作共建协议》,协同相关部门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467所,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 为抓好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实,青海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等九部门下发《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建立藏汉双语“强制报告”小程序及报告平台11个,果洛州检察机关通过报告平台获取案件线索73条,公安机关立案5件,4件已作出有罪判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入职查询专项检查,监督教育机构不予录用2人,解聘开除7人。 为抓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青海检察机关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已覆盖全省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及幼教机构四个层级。今年春季学期,联合省教育厅等五部门打造“未爱·守心”云课堂。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群体部署开展“护苗入园、关爱成长”“法律护航、放飞梦想”“女生课堂”等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检爱同行 法治进乡村”系列巡讲,对1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185所乡村中小学校实现巡讲全覆盖。 青海未检工作还积极融入“五大保护”。深度融入家庭保护,制发“督促监护令”83份,开展亲职教育929次,各地检察机关与当地妇联等部门共同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全方位开展教育指导。扎实融入学校保护,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均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380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主动融入社会保护,与团省委会签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构架协议,部署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排查特定场所1014家,提出检察建议26件,发现问题营业性娱乐场所48家,督促整改39家,停业整顿9家。有力融入网络保护,推动文化和旅游、网信等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专项检查活动,对涉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实行分案处理。全面融入政府保护,积极推动未检工作纳入平安青海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今年与省妇联打造全省首个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基地,与省教育厅、妇联、团委等部门建立统一品牌的“未爱·守心”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推动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青海检察机关加强专门机构和办案组织建设,优化办案力量配置,设立了31个未检专门团队和办案组。加大条线业务培训力度,举办两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开展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专题培训、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检警同堂培训,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业务素能。 青海检察机关还突出未检品牌建设,打造了海南州“赛钦梅朵”、海西州“四叶草”等25个未检品牌,其中海北州检察院“洁玛梅朵”红色资源思政教育、西宁市城西区检察院“晨曦未检”法治夏令营、城北区检察院“北检护蕾”“六化”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受到未成年人青睐与好评。 查庆九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切实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青海检察机关将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健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等机制,推动建立集惩治犯罪、教育矫治、维护权益、预防犯罪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体系。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和组织的协作配合,助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能力整体提升。加强政治引领,提升专业素能,开展业务竞赛、同堂培训、专题辅导、案件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引导未检检察官当好精通“四大检察”业务的“全科医生”。突出数字未检建设,通过对类案线索进行融合式监督,科技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质效飞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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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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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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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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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鹏
5月31日,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作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青海检察机关自觉扛起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近五年来,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33人,提起公诉630人;批准逮捕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841人,提起公诉1237人;2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4件案件被评为全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青海检察机关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罪未成年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不捕不诉率和附条件不起诉率连年上升,特别是2022年,认罪认罚适用率96.52%,高出整体刑事犯罪4.95个百分点;不捕率、不诉率47.06%、50%,高出整体刑事犯罪20.7个百分点、28.5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由9.84%上升至28.3%。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刚(化名)案发时16周岁,2021年,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先后三次盗取他人车内现金共计1万余元。2022年3月23日,海南州某县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同年6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6个月。2022年12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检察机关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学校老师组成帮教小组,根据其成长经历、家庭关系、社会交往等情况,量身定制针对性干预矫治、观护帮教计划。同时,向小刚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形成“检+校+社+家”的帮教合力。考察期间,小刚6次向检察官汇报思想,经过帮教,小刚改变不良习惯,学习状态良好,在学校各类比赛中多次获得荣誉,担任班长并顺利考入高中。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犯罪记录封存。 在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青海检察机关坚决依法严惩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被告人起诉后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49人,并且坚持“零容忍”,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办案中,青海检察机关加强“双向保护”,帮助未成年人更好融入社会。严格落实特别程序,所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现讯问时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及辩护人全覆盖。积极落实社会调查制度,2022年社会调查报告适用率同比增加123.2%。推动落实“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场所13个,累计开展心理疏导与测评1157人次,帮助复学转学11人次。强化落实司法救助,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273件,发放救助金770.45万元。 依法能动履职推进系统治理 青海检察机关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督促落实,与980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签订《检校合作共建协议》,协同相关部门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467所,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 为抓好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实,青海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等九部门下发《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建立藏汉双语“强制报告”小程序及报告平台11个,果洛州检察机关通过报告平台获取案件线索73条,公安机关立案5件,4件已作出有罪判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入职查询专项检查,监督教育机构不予录用2人,解聘开除7人。 为抓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青海检察机关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已覆盖全省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及幼教机构四个层级。今年春季学期,联合省教育厅等五部门打造“未爱·守心”云课堂。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群体部署开展“护苗入园、关爱成长”“法律护航、放飞梦想”“女生课堂”等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检爱同行 法治进乡村”系列巡讲,对1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185所乡村中小学校实现巡讲全覆盖。 青海未检工作还积极融入“五大保护”。深度融入家庭保护,制发“督促监护令”83份,开展亲职教育929次,各地检察机关与当地妇联等部门共同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全方位开展教育指导。扎实融入学校保护,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均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380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主动融入社会保护,与团省委会签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构架协议,部署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排查特定场所1014家,提出检察建议26件,发现问题营业性娱乐场所48家,督促整改39家,停业整顿9家。有力融入网络保护,推动文化和旅游、网信等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专项检查活动,对涉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实行分案处理。全面融入政府保护,积极推动未检工作纳入平安青海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今年与省妇联打造全省首个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基地,与省教育厅、妇联、团委等部门建立统一品牌的“未爱·守心”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推动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青海检察机关加强专门机构和办案组织建设,优化办案力量配置,设立了31个未检专门团队和办案组。加大条线业务培训力度,举办两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开展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专题培训、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检警同堂培训,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业务素能。 青海检察机关还突出未检品牌建设,打造了海南州“赛钦梅朵”、海西州“四叶草”等25个未检品牌,其中海北州检察院“洁玛梅朵”红色资源思政教育、西宁市城西区检察院“晨曦未检”法治夏令营、城北区检察院“北检护蕾”“六化”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受到未成年人青睐与好评。 查庆九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切实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青海检察机关将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健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等机制,推动建立集惩治犯罪、教育矫治、维护权益、预防犯罪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体系。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和组织的协作配合,助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能力整体提升。加强政治引领,提升专业素能,开展业务竞赛、同堂培训、专题辅导、案件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引导未检检察官当好精通“四大检察”业务的“全科医生”。突出数字未检建设,通过对类案线索进行融合式监督,科技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质效飞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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