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北京高玛北方投资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赵凯:本人胡绍刚持有北京高玛北方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因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拒不履行召集股东会的职责。根据法律规定,本人决定召集和主持公司临时股东会,现通知你方如下:
召开时间:2023年6月16日上午9时至12时。
召开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人民大街与新兴路往北300米路东湡水迎宾馆二楼会议室。
召集人和主持人:胡绍刚,联系电话18503260555
审议议题:选举更换北京高玛北方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等管理人员(拟更换的新任管理人员信息向召集人联系获取)。
召集人:胡绍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