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政府
|
|
核心阅读 今年年初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税等部门先后两批发布了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2万亿元,加上继续实施的留抵退税政策,预计全年可为经营主体减轻税费负担超1.8万亿元。
□ 本报记者 蔡岩红 “从图中的曲线可以看出,在过去的15个月里,全国企业销售收入增速基本上呈现了两个‘V’字型,构成了一个‘W’型。”在国新办近日举办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手拿一张“2022年1月以来全国企业销售收入增长变化情况图”解读说。今年以来,我国企业销售收入增速逐步回升,一季度增长4.7%,较去年四季度提升了6.2个百分点,今年3月份更是同比增长了12.8%。“我国经济在开年之季的发展态势总体向好、逐月向好,而且在持续向好。”王军说。 今年年初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税等部门先后两批发布了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2万亿元,加上继续实施的留抵退税政策,预计全年可为经营主体减轻税费负担超1.8万亿元。就如何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王军表示,税务部门将继续依法依规组织好税费收入,坚决守牢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积极研究和坚决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创新服务举措,不断强化精准监管,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一系列重磅举措支持制造业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一系列退税减税降费举措,制造业是支持的重中之重。特别是下调制造业等领域的增值税税率、率先提高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加大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力度等重磅减负措施接续推出,有效支持了制造业缓解经营压力、增强创新动力、激发发展潜力。 “数据显示,税收支持制造业做优做强的力度相当大。”税务总局总审计师蔡自力列举三点加以说明:一是税费减免规模最大。2018年以来,制造业受益最多,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5万亿元,是减税降费规模最大的行业。二是税费负担降幅最大。减税降费政策显著降低了企业经营的税费负担。税务总局监测的全国重点税源企业数据显示,2022年制造业企业税费负担较2017年累计下降23.3%,其中装备制造业更是下降了29.5%,是税费负担降幅最大的行业。三是助力作用较为突出。在税费等系列支持政策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制造业发展稳中显进。税收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2年,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9.4%。2022年,全国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7.7%,比2020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 就如何进一步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蔡自力表示,税务部门将通过落实并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制造业重点行业新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支持政策,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升级。发挥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等政策作用,推动制造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实现数字技术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智能化水平。 纾困解难促民企“补链”“强链” 王军说,对民营企业,税务部门坚持“三个始终如一”。 在政策落实上,将始终如一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近五年,民营企业累计享受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过8万亿元,占比约七成。特别是民营经济中的个体工商户,有80%在国家实施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后已不用缴税。 在税费服务上,将始终如一对民营企业悉心有加。记者了解到,全国税务部门的服务资源,约有八成是向民营企业倾斜的;现行税费服务的系列措施,也约有八成是为服务好民营企业中占绝大多数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而制定的。国家税务总局还与全国工商联连续两年开展了助力小微企业的“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今年税务部门还将再推出系列服务举措。 在纾困解难上,将始终如一为民营企业不遗余力。五年来,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税务部门积极深化税银合作,以企业纳税信用的相关信息作为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重要参考,共助力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2246万笔,贷款金额达6.22万亿元。“当前和今后,针对民营企业产业链供应链还有一些不畅的问题,我们开发应用并将持续完善和强化‘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的平台及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拓宽供需对接的渠道,促进民营企业‘补链’和‘强链’。”王军说。 持续释放惠民红利改善民生 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坚守“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初心使命,既组织好税费收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坚实的财力,又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惠民红利。 围绕促就业、降负担、强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给出了税务部门的做法。 小微经营主体是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的主渠道和生力军。税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小微经营主体“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等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小微经营主体稳岗位、扩就业。2022年,上述政策累计惠及超过8000万经营主体,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受益面均超过99%。 教育、医疗、住房等是老百姓最在乎的事。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切切实实减轻老百姓的生活负担。2018年以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效应十分明显,工薪阶层普遍受益,特别是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着眼民生之需有针对性释放了减税红利。今年个税汇算首月最新数据显示,专项附加扣除减税已达1500多亿元,其中“上有老下有小”这部分群体实现减税近1100亿元。 社保是老百姓生活的安全网。社保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之后,税务部门的服务对象扩展到所有单位和13亿多参保群众。对此,税务部门积极优化缴税服务,拓展缴费渠道,在不折不扣落实降费和缓费政策的同时,连年完成社保费预算收入任务,使老百姓“养老钱”“保命钱”有了可靠保障。 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税务部门始终重视一手抓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一手抓严厉打击恶意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2022年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依法查处违法纳税人12.83万户,挽回各类税款损失1955亿元,公开曝光了各类涉税典型案件近900起,有力有效地规范了税收秩序。 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罗天舒表示,税务部门将坚持以精准综合分析下的风险管理为导向,坚持宽严相济,既突出“打”的威慑,又提升“治”的效果,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坚决维护好国家的税收安全,坚决维护好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持续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的监管体系。对发现的一般性涉税违规行为,税务部门将综合运用“五步工作法”,先提示提醒、再督促整改、后约谈警示,让更多的纳税人有自我纠正的机会,展示税务执法的温度和柔性。对仍拒不改正或者屡查屡犯的,依法立案稽查,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案件公开曝光,彰显严格执法的力度和刚性。 对那些不为社会创造财富,只会扰乱市场秩序的“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严重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继续与公安部等六部门深入开展常态化联合打击,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而且会持续严打、越打越严。 税务部门还将扎实开展护航各项税费政策落实的专项行动,并连带对进行虚假宣传、恶意税收筹划的涉税中介一并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税费政策“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同时还坚持刀刃向内,严肃开展“一案双查”,对偷逃骗税案件中失职失责的税务人员,特别是对内外勾结、通同作弊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
税务部门延续和优化实施税费优惠政策
|
预计全年可为经营主体减轻税费负担超1.8万亿元
|
|
|
|
( 2023-04-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
核心阅读 今年年初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税等部门先后两批发布了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2万亿元,加上继续实施的留抵退税政策,预计全年可为经营主体减轻税费负担超1.8万亿元。
□ 本报记者 蔡岩红 “从图中的曲线可以看出,在过去的15个月里,全国企业销售收入增速基本上呈现了两个‘V’字型,构成了一个‘W’型。”在国新办近日举办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手拿一张“2022年1月以来全国企业销售收入增长变化情况图”解读说。今年以来,我国企业销售收入增速逐步回升,一季度增长4.7%,较去年四季度提升了6.2个百分点,今年3月份更是同比增长了12.8%。“我国经济在开年之季的发展态势总体向好、逐月向好,而且在持续向好。”王军说。 今年年初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税等部门先后两批发布了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2万亿元,加上继续实施的留抵退税政策,预计全年可为经营主体减轻税费负担超1.8万亿元。就如何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王军表示,税务部门将继续依法依规组织好税费收入,坚决守牢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积极研究和坚决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创新服务举措,不断强化精准监管,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一系列重磅举措支持制造业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一系列退税减税降费举措,制造业是支持的重中之重。特别是下调制造业等领域的增值税税率、率先提高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加大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力度等重磅减负措施接续推出,有效支持了制造业缓解经营压力、增强创新动力、激发发展潜力。 “数据显示,税收支持制造业做优做强的力度相当大。”税务总局总审计师蔡自力列举三点加以说明:一是税费减免规模最大。2018年以来,制造业受益最多,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5万亿元,是减税降费规模最大的行业。二是税费负担降幅最大。减税降费政策显著降低了企业经营的税费负担。税务总局监测的全国重点税源企业数据显示,2022年制造业企业税费负担较2017年累计下降23.3%,其中装备制造业更是下降了29.5%,是税费负担降幅最大的行业。三是助力作用较为突出。在税费等系列支持政策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制造业发展稳中显进。税收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2年,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9.4%。2022年,全国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7.7%,比2020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 就如何进一步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蔡自力表示,税务部门将通过落实并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制造业重点行业新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支持政策,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升级。发挥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等政策作用,推动制造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实现数字技术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智能化水平。 纾困解难促民企“补链”“强链” 王军说,对民营企业,税务部门坚持“三个始终如一”。 在政策落实上,将始终如一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近五年,民营企业累计享受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过8万亿元,占比约七成。特别是民营经济中的个体工商户,有80%在国家实施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后已不用缴税。 在税费服务上,将始终如一对民营企业悉心有加。记者了解到,全国税务部门的服务资源,约有八成是向民营企业倾斜的;现行税费服务的系列措施,也约有八成是为服务好民营企业中占绝大多数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而制定的。国家税务总局还与全国工商联连续两年开展了助力小微企业的“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今年税务部门还将再推出系列服务举措。 在纾困解难上,将始终如一为民营企业不遗余力。五年来,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税务部门积极深化税银合作,以企业纳税信用的相关信息作为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重要参考,共助力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2246万笔,贷款金额达6.22万亿元。“当前和今后,针对民营企业产业链供应链还有一些不畅的问题,我们开发应用并将持续完善和强化‘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的平台及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拓宽供需对接的渠道,促进民营企业‘补链’和‘强链’。”王军说。 持续释放惠民红利改善民生 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坚守“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初心使命,既组织好税费收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坚实的财力,又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惠民红利。 围绕促就业、降负担、强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给出了税务部门的做法。 小微经营主体是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的主渠道和生力军。税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小微经营主体“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等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小微经营主体稳岗位、扩就业。2022年,上述政策累计惠及超过8000万经营主体,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受益面均超过99%。 教育、医疗、住房等是老百姓最在乎的事。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切切实实减轻老百姓的生活负担。2018年以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效应十分明显,工薪阶层普遍受益,特别是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着眼民生之需有针对性释放了减税红利。今年个税汇算首月最新数据显示,专项附加扣除减税已达1500多亿元,其中“上有老下有小”这部分群体实现减税近1100亿元。 社保是老百姓生活的安全网。社保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之后,税务部门的服务对象扩展到所有单位和13亿多参保群众。对此,税务部门积极优化缴税服务,拓展缴费渠道,在不折不扣落实降费和缓费政策的同时,连年完成社保费预算收入任务,使老百姓“养老钱”“保命钱”有了可靠保障。 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税务部门始终重视一手抓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一手抓严厉打击恶意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2022年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依法查处违法纳税人12.83万户,挽回各类税款损失1955亿元,公开曝光了各类涉税典型案件近900起,有力有效地规范了税收秩序。 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罗天舒表示,税务部门将坚持以精准综合分析下的风险管理为导向,坚持宽严相济,既突出“打”的威慑,又提升“治”的效果,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坚决维护好国家的税收安全,坚决维护好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持续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的监管体系。对发现的一般性涉税违规行为,税务部门将综合运用“五步工作法”,先提示提醒、再督促整改、后约谈警示,让更多的纳税人有自我纠正的机会,展示税务执法的温度和柔性。对仍拒不改正或者屡查屡犯的,依法立案稽查,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案件公开曝光,彰显严格执法的力度和刚性。 对那些不为社会创造财富,只会扰乱市场秩序的“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严重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继续与公安部等六部门深入开展常态化联合打击,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而且会持续严打、越打越严。 税务部门还将扎实开展护航各项税费政策落实的专项行动,并连带对进行虚假宣传、恶意税收筹划的涉税中介一并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税费政策“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同时还坚持刀刃向内,严肃开展“一案双查”,对偷逃骗税案件中失职失责的税务人员,特别是对内外勾结、通同作弊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