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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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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张佩 日前,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件时,发现被害人林某某聋哑、智力残疾,且家徒四壁,一家四口在智力方面都有不足。 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建瓯市检察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深入村组、农户家里调查走访、核实困难情况,充分与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进行协作配合,对困难群众进行长效救助。 面对林某某一家的窘境,建瓯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林某某发放救助金1万元,并向林某某所在乡镇的扶贫办、民政办发函,请求对林某某一家予以社会救助,最终促成林某某一家的社保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432元提高到2272元。 2022年以来,建瓯市检察院主动转变司法救助工作思路,积极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对所办理的控告申诉、刑事、民事等案件逐案排查,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妇女儿童努力做到“应救尽救”。 针对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为妇女的案件,建瓯市检察院前移救助线索关口,梳理近三年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重点案件,排查符合救助的困难妇女对象,并下沉办案,全面了解妇女因不法侵害遭受损失的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通过宣传救助政策、提供法律咨询、移送救助线索等方式引导涉案困难妇女申请司法救助。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张某某因一级轻伤无法下地劳动,康复期间没有劳动收入。张某某的丈夫在本案中也同样受伤,无法劳动。 建瓯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在核实了张某某一家的困难情况后,第一时间告知张某某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并在3个工作日内协助其办理好申请手续,及时将1.5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她的手中。 为提升司法救助效率和效果,建瓯市检察院还着力构建协同配合、快速办理、资金保障等长效工作机制,在积极开展经济救助的同时更加注重跟踪回访和后续帮扶,对失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救助申请人,通过协调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社会力量,帮助困难妇女解决心理、基本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促使其获得独立生存的能力。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力度,加强与妇联、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协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帮扶困难妇女的有效机制。”建瓯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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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瓯检察不断加大对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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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暖心法治力量实现“应救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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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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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张佩 日前,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件时,发现被害人林某某聋哑、智力残疾,且家徒四壁,一家四口在智力方面都有不足。 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建瓯市检察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深入村组、农户家里调查走访、核实困难情况,充分与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进行协作配合,对困难群众进行长效救助。 面对林某某一家的窘境,建瓯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林某某发放救助金1万元,并向林某某所在乡镇的扶贫办、民政办发函,请求对林某某一家予以社会救助,最终促成林某某一家的社保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432元提高到2272元。 2022年以来,建瓯市检察院主动转变司法救助工作思路,积极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对所办理的控告申诉、刑事、民事等案件逐案排查,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妇女儿童努力做到“应救尽救”。 针对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为妇女的案件,建瓯市检察院前移救助线索关口,梳理近三年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重点案件,排查符合救助的困难妇女对象,并下沉办案,全面了解妇女因不法侵害遭受损失的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通过宣传救助政策、提供法律咨询、移送救助线索等方式引导涉案困难妇女申请司法救助。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张某某因一级轻伤无法下地劳动,康复期间没有劳动收入。张某某的丈夫在本案中也同样受伤,无法劳动。 建瓯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在核实了张某某一家的困难情况后,第一时间告知张某某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并在3个工作日内协助其办理好申请手续,及时将1.5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她的手中。 为提升司法救助效率和效果,建瓯市检察院还着力构建协同配合、快速办理、资金保障等长效工作机制,在积极开展经济救助的同时更加注重跟踪回访和后续帮扶,对失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救助申请人,通过协调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社会力量,帮助困难妇女解决心理、基本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促使其获得独立生存的能力。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力度,加强与妇联、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协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帮扶困难妇女的有效机制。”建瓯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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