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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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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① 3月22日,厦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物品登记。 张翔 摄
图② 3月22日,厦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委托第三方企业提供物流寄递仓储服务。 张翔 摄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涉案财物,是执法办案中“人、事、物”三要素之一。 近年来,刑事涉案财物面临着数量激增、管理成本高、价值贬损大等问题,传统的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方式无法满足实践需求,如何实现刑事涉案财物保值增值、高效处置,成为公安、检察、法院、财政等部门的一道“必答题”,也成了理论学术界瞩目的一大焦点。 近日,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福建省厦门市委政法委、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公安局主办的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研讨会,就涉案财物第三方托管,案件涉案款、保证金信息化管理,涉案扣押车辆依法先行处置,物证一站式司法鉴定等实务和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会议研讨中的典型案例和集纳的众智群力或将为“破题”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 加快提升涉案财物管理质效 长期以来,基层执法办案部门存在“案多人少”“重人轻物”的现象,且涉案财物的种类繁多、数量也与日俱增,扣押、收缴、罚没的涉案物品数量大、种类多、形态各异。 2017年8月,厦门市委政法委将厦门市集美区作为建立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工作试点,打通公检法三家的数据壁垒,研发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创新实现涉案财物处置权移交、保管地点不变的工作机制。 在厦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建立了厦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打造了“线上线下结合、政府企业配合、部门联通共用”的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新机制。 去年以来,厦门市公安局又进一步畅通管理出口,联合多部门制发方案,部署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工作,着力解决在涉案财物发还、收缴、追缴、处置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动提升涉案财物管理质效。 不仅在厦门,近年来,各地政法机关积极主动探索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批成熟模式和先进经验。 在浙江宁波,公检法三家单位通过实体化运转的公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对涉案财物采用平台流转、单据移交、财物静止的方式随案移送,并引入“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对每件涉案财物实行“条形码”管理,实现了信息共享和涉案财物的电子化移交。 在安徽合肥,7个城区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汇总于面积近18000平方米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集中保管,库区按照金库标准设计,具有极强的防火、防爆、防盗能力,中心引入物联网技术,实现安全防范无盲区。 在云南玉溪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中心,涉案财物从接收、登记、入库,到核查、移转等流程都有一套完整的智能化管理规范。结合案件办理各个阶段,办案机关可以直接在系统办理移交流转,信息同步推送,涉案财物数据随着办案程序走,实物由中心统一管理,确保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及时处置。 先行处置实现涉案财物保值 为加快涉案财物的处置流程,避免涉案财物损毁贬值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厦门市有关部门以刑事涉案扣押车辆为突破口,联合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形成制度,确保涉案财物从扣押、收缴、查封、移交到处置实现规范化运行和管理。 2020年12月,厦门市公安局组织首次刑事涉案车辆先行拍卖会,7辆刑事涉案车辆由厦门建发拍卖行在中拍平台进行线上公开拍卖。通过先行处置,不仅节约了司法成本,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为有效解决制约执法办案效能的鉴定难问题,厦门市公安局在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开创了一站式司法鉴定服务新模式——通过公开招投标,引入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安全研究所有限公司(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和福建正泰司法鉴定中心两家鉴定机构,线下购买社会化司法鉴定服务。 2022年7月,物证一站式司法鉴定模式在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和翔安分局进行试点运行,有效提升了全市物证鉴定工作的专业性、时效性和安全性,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执法办案风险,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厦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吴德富表示,该市涉案财物管理机制改革,是提高执法司法效能的有效手段。 “立足新起点,我们将继续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动涉案财物实践改革和法学理论的创新发展。”吴德富说。 “涉案财物管理的‘厦门模式’引入财政监管和刑事涉案财物审前先期处置,实现仓储和物流一体化管理,中心的功能进一步拓展。”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认为,这一模式在实现对涉案物品集中化、规范化管理的同时,能直面执法难点痛点,拓展机制建设,扩大管理范围,打通平台与财政会计核算系统、银行系统、现勘系统、血样采集系统的数据壁垒,实现案件暂扣款、保证金、涉案人员随身物品、物证鉴定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减少重复录入和操作,让数据多跑路,办案人员少跑腿,全面破解涉案财物管理难题,先进经验值得总结推广,也给理论界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涉案财物管理机制具有重大的启发价值。 共享共用资源降低行政成本 目前,厦门市已有155家执法单位采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机制,通过规范化管理,实现涉案财物保值增值,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办案风险,最大限度避免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同时也降低了执法成本。 数据显示,仅厦门公安机关已清退15家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入库保管刑事、行政涉案物品共计108万余件,厦门市公检法机关通过平台进行处置权移送案件12400余起,节约执法人员工作时长10万余小时,节约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 “建立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机制,既符合上级工作要求,也能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共享共用资源,发挥资源集约、低碳环保的带头作用,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一级调研员陈朝阳评价说。 “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经验,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是共治共享共赢的有益探索。”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兰英认为,这一模式改变传统落后的管理方式,向现代化管理转型,能起到引领作用。未来,希望从服务司法办案、协助处置、保值增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机制。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表示,在涉案财物管理改革中要重视对第三人财产权的保障,也要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处置中的救济程序。规范涉案财物处理工作,将是未来政法机关提升工作水平、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业务“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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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财物如何实现跨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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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建立集中管理中心打通数据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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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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