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人大视窗
13 6/13 5 6 7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 补齐短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 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法立法调研论证
· 积极推进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启动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
· 加强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管理

全国人大社会委建议
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法立法调研论证

( 2023-03-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通过文明行为立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获悉,该委研究认为,制定全国性文明行为促进法涉及面广、争议点多,需要明确文明行为定义,厘清相关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边界,平衡法律条款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关系,做好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建议有关部门做好文明行为促进立法的可行性、必要性研究。社会委将适时开展立法调研论证,为法律的制定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创造必要条件。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12个省份制定出台或者修订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189个地级以上城市出台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63个地级以上城市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条例。
  近年来,有多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法的议案。议案提出,文明行为促进立法,是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现实需要,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有必要总结各省市文明行为促进立法经验,在国家层面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法。
  中央文明办提出,制定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法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和实践基础,很有必要和切实可行。司法部建议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该法与我国已有的规范公民行为、促进文明生活方式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之间的关系以及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规定的主要制度措施、预期执行效果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