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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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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编者按
· “执破融合”改革促进公平竞争
· 法治有力保障一流营商环境
· 提升司法效率增强企业获得感
· 以“合”为线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法治有力保障一流营商环境

( 2023-03-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韦庆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政法机关聚焦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核心城市、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和壮大工业经济、开放经济、县域经济、生态经济、消费经济总体布局,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工程、法治工程、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抓紧抓实,以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百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工程,在强引领上坚定不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百色市政法机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对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使命担当,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站在“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不断增强全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等不起的责任感,全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筑牢领导干部法治思想根基。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首课”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持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法治建设工作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全面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政法机关督办协调、督查落实、考评激励、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党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述职内容,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围,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法治工程,在护稳定上久久为功
  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全市政法机关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推动高质量立法。深入分析高质量发展对立法的需求,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增强法规制度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制度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
  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持续开展“护航企业”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涉及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职务侵占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针对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强迫交易、套路贷、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切实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强化涉企案件立审执服务,畅通“绿色通道”,大力推行“诉前调解+类案集中审+专项执行”模式,高效审执涉企案件。
  优化执法司法供给。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着力在风险评估、执法司法协同、完善法律服务等方面增加执法司法供给。变事后处置为主动防范,用好“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从源头上促进群众依法办事、企业合规经营、基层良法善治,全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提效能上持续用力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工程,涉及各部门各领域。全市政法系统要切实发挥整体效应和协同效应,系统推进、纵深推进。
  强化机制联建。坚持和完善市县乡三级书记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推进机制,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方参与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格局。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推动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县市之间整体联动,以完备的机制体系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强化政企联动。健全完善政法机关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常态化、制度化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精准掌握各类市场主体需求,积极提供更广泛、更有质量的专项法律服务。
  强化问题联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诉源治理工作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机融合,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矛盾风险,“一企一策”制定化解计划,落实化解责任,促使涉企矛盾止于未发、解于萌芽。
  四、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在优服务上用心用情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既是民生工作,也是民心工程;既是党委、政府的庄严承诺,也是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现实需要。全市政法机关要始终树牢宗旨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做到将心比心助企发展。
  深化政法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企”行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总结推广“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等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提升服务能力。着力强化政法队伍政治、能力、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干警政治站位,规范干警执法行为。要完善政法干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明确政法干警履职义务和权力边界,做到“到位不越位、服务不添乱、无事不插手、有事不放手”。强化监督问效,用好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执法监督等制度“利剑”,加强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工作的监督检查,真正以一支高质高效高能的“硬核”政法队伍服务于民、取信于民。
  深化普法宣传。以开展“八五”普法为契机,围绕企业关注的政策法规热点,多维度、多频次开展普法活动。要聚焦企业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普法课程,开展“订单式”普法,切实提升企业依法参与市场竞争、风险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要广泛宣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参与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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