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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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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进行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各种矛盾风险挑战前所未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越来越凸显。陕西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一、以更加牢固的法治思维保障高质量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只有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依法监管各种市场活动,才能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才能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要着力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全面落实政府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依法决策,让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要着力提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大力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帮助企业优化治理结构、预防法律风险,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要着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大力开展产品质量、产权保护、公平交易、消费维权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无处遁形,让守法经营、公平竞争成为高质量发展的主旋律。 二、以更加完善的法规体系保障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高质量发展必然离不开完备的法律制度。 要加强产权保护、公平竞争、自贸区等重点领域立法,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保护、新兴数字领域立法,注重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意见,为发展好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要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适用性,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急难愁盼”。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完善报审报备通报和督促纠错机制,建立审核意见采纳情况跟踪反馈机制,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保障高质量发展 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规范好政府这只“有形的手”,让它更好发挥效用。 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有关文件,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法治督察力度,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推进机制,强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动态管理,实施黄牌警告、摘牌处理等制度,对违法决策、违法行政、违法履职等问题的高发地区或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通报机制,强化“关键少数”依法行政意识。 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出台《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违法行政投诉举报监督机制,加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的专项检查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相关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坚持刀刃向内、有错必究,坚决纠正妨碍高质量发展的违法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复议案件综合分析研判,强化行政复议建议书运用,促进依法行政。 四、以创造更加公正的司法环境保障高质量发展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刑罚执行等工作,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 要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司法机关听取采纳律师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公正司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公证、仲裁和司法鉴定行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为保障诉讼活动依法进行提供有力支持。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规范罪犯“减假暂”办理程序,推进狱务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以更加有力的法治社会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只有教育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才能筑牢法治根基。 要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认真落实《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建立全覆盖、全周期、全时空、全领域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强化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服务保障,加大农民工等群体法律援助力度,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认真落实《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试点、土地流转等工作的法制审核,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六、以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保障高质量发展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我们必须把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 要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所属网站、新媒体平台和报刊等意识形态阵地安全。进一步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加强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确保监所绝对安全。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人民调解与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 ,为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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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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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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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政国
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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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进行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各种矛盾风险挑战前所未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越来越凸显。陕西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一、以更加牢固的法治思维保障高质量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只有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依法监管各种市场活动,才能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才能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要着力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全面落实政府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依法决策,让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要着力提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大力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帮助企业优化治理结构、预防法律风险,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要着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大力开展产品质量、产权保护、公平交易、消费维权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无处遁形,让守法经营、公平竞争成为高质量发展的主旋律。 二、以更加完善的法规体系保障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高质量发展必然离不开完备的法律制度。 要加强产权保护、公平竞争、自贸区等重点领域立法,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保护、新兴数字领域立法,注重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意见,为发展好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要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适用性,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急难愁盼”。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完善报审报备通报和督促纠错机制,建立审核意见采纳情况跟踪反馈机制,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保障高质量发展 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规范好政府这只“有形的手”,让它更好发挥效用。 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有关文件,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法治督察力度,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推进机制,强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动态管理,实施黄牌警告、摘牌处理等制度,对违法决策、违法行政、违法履职等问题的高发地区或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通报机制,强化“关键少数”依法行政意识。 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出台《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违法行政投诉举报监督机制,加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的专项检查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相关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坚持刀刃向内、有错必究,坚决纠正妨碍高质量发展的违法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复议案件综合分析研判,强化行政复议建议书运用,促进依法行政。 四、以创造更加公正的司法环境保障高质量发展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刑罚执行等工作,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 要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司法机关听取采纳律师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公正司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公证、仲裁和司法鉴定行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为保障诉讼活动依法进行提供有力支持。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规范罪犯“减假暂”办理程序,推进狱务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以更加有力的法治社会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只有教育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才能筑牢法治根基。 要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认真落实《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建立全覆盖、全周期、全时空、全领域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强化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服务保障,加大农民工等群体法律援助力度,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认真落实《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试点、土地流转等工作的法制审核,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六、以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保障高质量发展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我们必须把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 要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所属网站、新媒体平台和报刊等意识形态阵地安全。进一步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加强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确保监所绝对安全。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人民调解与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 ,为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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