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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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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吉0192民初174号 段玉芬:本院受理原告张继卫诉被告段玉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1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段玉芬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张继卫借款5,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5,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1月15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一年期LPR计算)]。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广西海迈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长春市中吉物资经销有限公司与广西海迈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1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广西海迈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长春市中吉物资经销有限公司货款12,6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12,6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二、驳回原告长春市中吉物资经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凌烽:本院受理马德超与凌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1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凌烽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马德超借款本金30,0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付亚彬:本院受理庄家富与付亚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1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付亚彬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庄家富购车尾款30,000元及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付亚彬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庄家富律师费3000元;三、驳回原告庄家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淑玲: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厂支行与张淑玲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1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张淑玲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厂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89,769.92元及利息、滞纳金(利息、滞纳金应从违约之日起算至全部还清为止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且总和以年利率24%为限);二、被告张淑玲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厂支行律师代理费2,500.00元;三、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厂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湖北捷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佳通化纤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证据、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溪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福建凯米特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市诺盈贸易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李红艳:本院受理宋小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4月25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404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王立恒:本院受理闫大斌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4月19日8时30分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胡昌鹤:本院受理陈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保定华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李璠(身份证号:13020619****060018)与你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22】保裁字第16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关于准予延期审理的决定书、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北二环5699号保定国家大学科技园6A号楼五层东),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保定微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侯春耐(身份证号:13060319****031222)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2022】保裁字第26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仲裁通知书(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费用表、选定仲裁员通知书,自公告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举证、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案将组庭并于2023年5月5日9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李瑞彬: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周龙环与你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557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高献亮: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的(2022)邯仲案字第0223号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赵海婷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会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邮编056107,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张海涛: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613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王燕、张永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615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张伟: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616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吴军民、王利霞: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620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西藏鸿之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达孜分公司:本会受理的受理申请人西藏吉雄河浚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的供应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拉仲裁字第99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10时30分开庭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方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四川羽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西藏福伟华实业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拉仲裁字第106号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16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单位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海南中海视界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胡诗山、王岸飞、章娥艳、陈世繁、郑寿全、林家滨、吴晓娜、王哲人等与你司(海美劳人仲案〔2023〕7号、45号-51号)劳动争议案定于2023年4月12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博研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华康、杨盼、刘黄杰、胡承鑫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3〕951号、953号、1219号、1780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4月23日13时4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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