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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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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长伟(曾用名:孙伟):本院受理肖兴荣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201民初624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陈忠英:你于2022年5月17日10时16分被发现在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南北园1号20层3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入户门外扩(1处,面积1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的规定,现责令你在本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复查。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申力宇:你于2022年5月17日13时48分被发现在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南北园2号13层2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入户门外扩(1处,面积1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的规定,现责令你在本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复查。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杜锡莉:你于2022年7月11日10时20分被发现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恩泽南园15号2单元5跃6层2号顶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进行建设(1处建筑物,面积27.39平方米,框架结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的规定,现责令你在本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复查。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调查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甘井子区棠梨南街26号2单元5层2号业主:根据群众举报,你涉嫌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棠梨南街26号2单元5层2号南侧、北侧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我局依法启动调查程序,请你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身份证、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旗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张前路18A,电话:84218342),逾期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处理。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调查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甘井子区棠梨南街26号2单元5层1号业主:根据群众举报,你涉嫌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棠梨南街26号2单元5层1号南侧、北侧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我局依法启动调查程序,请你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身份证、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旗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张前路18A,电话:84218342),逾期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处理。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曹修智:你于2022年4月28日14时30分被发现在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南北园2号31层2号南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进行建设(1处建筑物面积8.4平方米,材质为断桥铝、彩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的规定,现责令你在本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复查。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葛正茂:你于2022年5月17日13时23分被发现在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南北园2号25层2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入户门外扩(1处,面积1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的规定,现责令你在本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复查。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陈绪国:你于2022年6月29日10时15分被发现在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中路66号4单元1层1号南侧、北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进行建设(2处建筑物,第一处建筑物面积6.2平方米,木质、砖墙,第二处建筑物面积4.5平方米,砖混结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的规定,现责令你在本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复查。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苏丹:你于2022年6月21日9时25分被发现在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南北园2号10层3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入户门外扩(1处,面积1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的规定,现责令你在本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复查。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刘波:你于2022年5月17日14时30分被发现在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南北园2号15层2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入户门外扩(1处,面积1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的规定,现责令你在本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复查。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刘翠莲:你于2022年5月17日13时08分被发现在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南北园2号29层2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入户门外扩(1处,面积1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的规定,现责令你在本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复查。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李馨慧:你于2022年5月17日13时36分被发现在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南北园2号17层2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入户门外扩(1处,面积1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的规定,现责令你在本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复查。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调查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黄克北:根据群众举报,你涉嫌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恩泽南园56号3单元6跃7层2号顶层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我局依法启动调查程序,请你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身份证、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旗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张前路18A,电话:84218342),逾期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处理。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调查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刘少宝:根据群众举报,你涉嫌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恩泽南园78号3单元5跃6层1号顶层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我局依法启动调查程序,请你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身份证、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旗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张前路18A,电话:84218342),逾期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处理。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赵丰:本机关于2022年3月2日向你送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辽(02)(04)综执限拆决字【2022】第04-018号,你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该决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发出催告书,请你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拆除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街道岔鞍村回头沟的2处建筑物,面积共计6969.5平方米。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温暖:你于2022年4月25日13时40分被发现在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南园17号1跃3层1号北侧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场地(长10米,宽5米,面积50平方米),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二)、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在本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复查。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调查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王明洁:根据群众举报,你涉嫌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恩泽南园56号2单元6跃7层1号顶层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我局依法启动调查程序,请你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身份证、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旗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张前路18A,电话:84218342),逾期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处理。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曲民科:你于2022年5月31日9时20分被发现在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凌路179-1、179-2南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进行建设(1处建筑物,1处构筑物,第一处建筑物面积42平方米,材质为防腐木、断桥铝、玻璃,第二处构筑物面积34.8平方米,钢架结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的规定,现责令你在本通知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复查。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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