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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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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胸怀“国之大者”“省之要计”,以检察之为服务振兴发展;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自觉助力法治建设;践行人民至上,以检察情怀办好为民实事…… “2022年,辽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依法能动履职,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鑫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服务振兴发展 2022年,辽宁检察机关胸怀“国之大者”“省之要计”,以检察之为服务振兴发展。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高鑫说,辽宁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积极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多方力量进一步健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整改、合规发展,使“带病”企业获得“司法康复”。开辟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实现流程提速、监督提效。印发《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案件工作指引》,统一规范全省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 如今在辽宁,全面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辽宁检察力量不可或缺。 针对此项工作,高鑫介绍说:“我们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犯罪1125人。将‘小微科技企业提起保护知识产权案件’纳入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范围,有力保护合法权益、激发创新活力。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法律服务,全省各地检企对接平台覆盖企业1万余家。” 此外,在服务振兴发展中,辽宁检察机关还协同维护金融秩序。加强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建设,依法惩治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证券期货犯罪,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助力法治建设 2022年,辽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自觉助力法治建设。 “我们通过推动完善‘检察一体化’机制,切实提升法律监督效能。”高鑫说,辽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全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实现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覆盖,刑事检察监督持续深化;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等核心指标稳步提升,进一步强化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有力;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检察更加积极主动;推动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公益诉讼检察范围进一步拓展。 此外,辽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坚持“抓末端、治已病”与“抓前端、治未病”一体推进。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八号检察建议”进工厂、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燃气生产经营安全等领域重大风险为监督重点,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立案办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14件,切实做到源头管控、惩防并举。 办好为民实事 2022年,辽宁检察机关践行人民至上,以检察情怀办好为民实事。 高鑫介绍说:“我们以‘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633件,提起公益诉讼491件。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网络空间治理、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探索力度,深化公益问需,让公共利益得到更广泛的保护。” 另外,辽宁检察机关还用心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针对农民工、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群体维权困难问题,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帮助农民工追回1850余万元劳动报酬。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协同追赃挽损3900余万元。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拳出击,竭力挽救罪行轻微的“问题少年”,持续深化“未成年犯”帮扶效果,累计帮助551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用心拓展司法救助范围,也是辽宁检察机关办好为民实事的亮点之一。”高鑫说,“我们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司法救助力度,在全省消灭司法救助空白点,共救助1159人,救助金额达2250余万元。联合多方力量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等专项活动,构建起多元救助、综合救助的工作格局,为解决治理突出问题、助推社会善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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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依法能动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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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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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两会特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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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鑫代表。
王志鸿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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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胸怀“国之大者”“省之要计”,以检察之为服务振兴发展;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自觉助力法治建设;践行人民至上,以检察情怀办好为民实事…… “2022年,辽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依法能动履职,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鑫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服务振兴发展 2022年,辽宁检察机关胸怀“国之大者”“省之要计”,以检察之为服务振兴发展。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高鑫说,辽宁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积极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多方力量进一步健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整改、合规发展,使“带病”企业获得“司法康复”。开辟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实现流程提速、监督提效。印发《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案件工作指引》,统一规范全省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 如今在辽宁,全面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辽宁检察力量不可或缺。 针对此项工作,高鑫介绍说:“我们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犯罪1125人。将‘小微科技企业提起保护知识产权案件’纳入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范围,有力保护合法权益、激发创新活力。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法律服务,全省各地检企对接平台覆盖企业1万余家。” 此外,在服务振兴发展中,辽宁检察机关还协同维护金融秩序。加强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建设,依法惩治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证券期货犯罪,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助力法治建设 2022年,辽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自觉助力法治建设。 “我们通过推动完善‘检察一体化’机制,切实提升法律监督效能。”高鑫说,辽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全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实现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覆盖,刑事检察监督持续深化;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等核心指标稳步提升,进一步强化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有力;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检察更加积极主动;推动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公益诉讼检察范围进一步拓展。 此外,辽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坚持“抓末端、治已病”与“抓前端、治未病”一体推进。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八号检察建议”进工厂、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燃气生产经营安全等领域重大风险为监督重点,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立案办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14件,切实做到源头管控、惩防并举。 办好为民实事 2022年,辽宁检察机关践行人民至上,以检察情怀办好为民实事。 高鑫介绍说:“我们以‘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633件,提起公益诉讼491件。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网络空间治理、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探索力度,深化公益问需,让公共利益得到更广泛的保护。” 另外,辽宁检察机关还用心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针对农民工、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群体维权困难问题,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帮助农民工追回1850余万元劳动报酬。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协同追赃挽损3900余万元。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拳出击,竭力挽救罪行轻微的“问题少年”,持续深化“未成年犯”帮扶效果,累计帮助551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用心拓展司法救助范围,也是辽宁检察机关办好为民实事的亮点之一。”高鑫说,“我们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司法救助力度,在全省消灭司法救助空白点,共救助1159人,救助金额达2250余万元。联合多方力量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等专项活动,构建起多元救助、综合救助的工作格局,为解决治理突出问题、助推社会善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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