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声音
|
|
□ 马 谓
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同时,为进一步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各类涉碳纠纷案件,最高法还同步发布了11个司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典型案例。 近些年来,随着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不断增加,全球气候出现明显变化,高温、风暴、干旱等极端天气频发。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也成为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和共同责任。我国一直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2020年9月,中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这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我国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实现“双碳”目标愿景宏大,但也跟企业的生产经营息息相关。其中,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一项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所谓碳排放权交易,是指政府通过相应机制发放给企业碳排放配额,一旦企业的实际排放超过其拥有的配额,为了完成履约,企业就需要在碳交易市场购买其他市场主体的配额。2011年,我国开始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地方试点。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式启动,这也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随着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规模不断增加,涉碳市场交易纠纷也呈现出逐渐增多的态势。最高法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16年我国签订《巴黎协定》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涉碳案件近112万件,其中涉碳市场交易案件600余件。由于碳市场交易跟很多企业的生产运营直接相关,且碳排放配额具有一定的财产属性,这就意味着涉碳交易纠纷会不时出现,也亟须司法及时出场,高效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以定分止争,促进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意见》作为最高法出台的第一部涉“双碳”规范性文件,对司法实践中不时遇到的涉碳市场交易问题作出了及时回应。比如《意见》明确,审理碳排放权交易案件,要依法明晰碳市场交易相关主体之间的权责,推动提高市场流动性、形成合理碳价,增强企业碳减排动力;审理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案件,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对部分企业虚构、捏造、瞒报、漏报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这些要求能够有力指导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涉碳市场交易案件,助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为更好地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各类涉碳纠纷案件,最高法还同步发布了11个典型案例,其中就有多起案件涉及碳市场交易。比如,深圳某容器公司诉深圳市发改委行政处罚行为案就是其中一起。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排放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足额履行碳排放清缴义务。不过,涉案单位并未按时履行义务,后被深圳市发改委予以处罚。涉案单位对处罚不服,遂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依法支持了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这起案件的判决,就鲜明体现了人民法院维护碳市场交易秩序的坚定立场,也给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碳市场交易作为我国落实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政策工具,要想有效发挥作用,也需要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护航碳市场高效有序运转。期待在《意见》的指引下,人民法院能够有力维护碳市场交易秩序,推动绿色逐渐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
|
司法护航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
|
|
|
( 2023-02-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
□ 马 谓
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同时,为进一步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各类涉碳纠纷案件,最高法还同步发布了11个司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典型案例。 近些年来,随着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不断增加,全球气候出现明显变化,高温、风暴、干旱等极端天气频发。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也成为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和共同责任。我国一直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2020年9月,中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这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我国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实现“双碳”目标愿景宏大,但也跟企业的生产经营息息相关。其中,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一项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所谓碳排放权交易,是指政府通过相应机制发放给企业碳排放配额,一旦企业的实际排放超过其拥有的配额,为了完成履约,企业就需要在碳交易市场购买其他市场主体的配额。2011年,我国开始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地方试点。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式启动,这也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随着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规模不断增加,涉碳市场交易纠纷也呈现出逐渐增多的态势。最高法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16年我国签订《巴黎协定》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涉碳案件近112万件,其中涉碳市场交易案件600余件。由于碳市场交易跟很多企业的生产运营直接相关,且碳排放配额具有一定的财产属性,这就意味着涉碳交易纠纷会不时出现,也亟须司法及时出场,高效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以定分止争,促进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意见》作为最高法出台的第一部涉“双碳”规范性文件,对司法实践中不时遇到的涉碳市场交易问题作出了及时回应。比如《意见》明确,审理碳排放权交易案件,要依法明晰碳市场交易相关主体之间的权责,推动提高市场流动性、形成合理碳价,增强企业碳减排动力;审理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案件,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对部分企业虚构、捏造、瞒报、漏报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这些要求能够有力指导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涉碳市场交易案件,助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为更好地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各类涉碳纠纷案件,最高法还同步发布了11个典型案例,其中就有多起案件涉及碳市场交易。比如,深圳某容器公司诉深圳市发改委行政处罚行为案就是其中一起。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排放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足额履行碳排放清缴义务。不过,涉案单位并未按时履行义务,后被深圳市发改委予以处罚。涉案单位对处罚不服,遂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依法支持了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这起案件的判决,就鲜明体现了人民法院维护碳市场交易秩序的坚定立场,也给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碳市场交易作为我国落实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政策工具,要想有效发挥作用,也需要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护航碳市场高效有序运转。期待在《意见》的指引下,人民法院能够有力维护碳市场交易秩序,推动绿色逐渐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