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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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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远:原告四川东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311民初1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3年1月28日10时-2023年1月29日10时止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王银世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东环中路路东的房屋进行第二次拍卖,上述财产起拍价770415.36元,保证金40000元,增加幅度500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面包爵士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告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手续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东新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自贡中茵华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刘宜秋:原告廖宗付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廖宗付提起上诉,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川0311民初1422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吕庭彬:原告黄明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3)川0311民初9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3年3月6日10时在永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裁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3年2月15日10时-2023年2月16日10时止(拍卖标的,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拍卖。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与大庆路交叉口金泰王朝小区12号楼1单元1102号房地产,一拍起拍价361500元,保证金36000元。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三、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四、联系人:闫法官,0394-8173053。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苑爱勤、高翻身: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上述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北郊法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理。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兰:原告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蒂染朵鞋网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311民初18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彭立超:原告遵化市天泽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281民初6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王飞虎:原告孙磊诉被告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遵化市龙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王飞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281民初15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诉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自贡有限公司、第三人恒大鑫丰(彭山)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2)川0311民初1616号】,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311民初1616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恒大地产集团自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7,481,521.22元;二、被告恒大地产集团自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三、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恒大地产集团自贡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就重庆自贡恒大绿洲首期2#车库(除已完独立基础)、13#-14#及二期11#-12#、7#-10#(除已完桩基础及地梁)、15#-18#、23#-28#、幼儿园、地下车库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7,481,521.22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五、驳回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0,727元,由被告恒大地产集团自贡有限公司、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5,727元,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刘凤军:原告苏文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224民初3386号民裁定书:补正(2022)辽1224民初3386号民事判决书主文中存在笔误,被告“刘凤军”应更正为“刘凤军、吕秀微”。同时,向你送达吕秀微的上诉状副本。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 李红:原告南充美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公司诉廖礼荣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2)川0311民初129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2022)川0311民初1292号之一】,裁定准许原告南充美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公司撤回对被告李红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郭建军:本院受理赵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届满期限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杨石英:本院受理叶少华诉张华、杨石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呼仲字[2023]3号 甘肃锡金达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关于施工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20]第513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本会格式文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声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案件举证质证认证表、送达地址确认书、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三个规定”告知书)。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你公司可以从本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逾期则由本会主任指定;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3月24日9时在本会不公开开庭审理,请按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联系人:张丽娜,联系电话:0471-461490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付诗琦:申请人嘉兴仟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举证、答辩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4月13日14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 嘉兴仲裁委员会 海口市秀英区童星幼儿园:本委受理的陈蓉花、王华凯、蔡贞、林明新、王爱兰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秀劳人仲案字[2023]第7-11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3月9日15时在海口市秀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4号信访中心7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秀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马腾林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罗华莲诉你方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3〕262号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3月8日15时30分在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北茫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欣蕊、朱杰、王杞运、吴磊、李楠、宋玉玲、宋业迁、周伟、袁伟民、曾超男、胡兵、刘玄轩、梅志伟、马望、柳文、王进儒、李艳倪、刘寒旭、邓莉、程炀晟、叶娜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3〕126号、127号、128号、129号、130号、131号、132号、206号、207号、208号、209号、210号、211号、243号、244号、245号、246号、247号、248号、249号、585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3月17日9时1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众商汇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覃诗梦诉你方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3〕924号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3月22日15时在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悦欣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马望诉你方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3〕243号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3月17日9时10分在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北墨行神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程海静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3〕534号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3月2日13时40分在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7室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东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静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3〕818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3月16日13时40分在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7室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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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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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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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远:原告四川东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311民初1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3年1月28日10时-2023年1月29日10时止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王银世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东环中路路东的房屋进行第二次拍卖,上述财产起拍价770415.36元,保证金40000元,增加幅度500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面包爵士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告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手续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东新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自贡中茵华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刘宜秋:原告廖宗付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廖宗付提起上诉,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川0311民初1422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吕庭彬:原告黄明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3)川0311民初9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2023年3月6日10时在永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裁判。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3年2月15日10时-2023年2月16日10时止(拍卖标的,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拍卖。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与大庆路交叉口金泰王朝小区12号楼1单元1102号房地产,一拍起拍价361500元,保证金36000元。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三、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四、联系人:闫法官,0394-8173053。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苑爱勤、高翻身: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15日。定于上述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北郊法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审理。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兰:原告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蒂染朵鞋网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311民初18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彭立超:原告遵化市天泽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281民初6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王飞虎:原告孙磊诉被告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遵化市龙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王飞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281民初15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诉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自贡有限公司、第三人恒大鑫丰(彭山)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2)川0311民初1616号】,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311民初1616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恒大地产集团自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7,481,521.22元;二、被告恒大地产集团自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三、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恒大地产集团自贡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就重庆自贡恒大绿洲首期2#车库(除已完独立基础)、13#-14#及二期11#-12#、7#-10#(除已完桩基础及地梁)、15#-18#、23#-28#、幼儿园、地下车库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7,481,521.22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五、驳回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0,727元,由被告恒大地产集团自贡有限公司、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5,727元,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刘凤军:原告苏文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224民初3386号民裁定书:补正(2022)辽1224民初3386号民事判决书主文中存在笔误,被告“刘凤军”应更正为“刘凤军、吕秀微”。同时,向你送达吕秀微的上诉状副本。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 李红:原告南充美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公司诉廖礼荣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2)川0311民初129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2022)川0311民初1292号之一】,裁定准许原告南充美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公司撤回对被告李红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郭建军:本院受理赵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届满期限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杨石英:本院受理叶少华诉张华、杨石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呼仲字[2023]3号 甘肃锡金达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关于施工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20]第513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本会格式文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声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案件举证质证认证表、送达地址确认书、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三个规定”告知书)。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你公司可以从本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逾期则由本会主任指定;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3月24日9时在本会不公开开庭审理,请按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联系人:张丽娜,联系电话:0471-461490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付诗琦:申请人嘉兴仟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举证、答辩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4月13日14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 嘉兴仲裁委员会 海口市秀英区童星幼儿园:本委受理的陈蓉花、王华凯、蔡贞、林明新、王爱兰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秀劳人仲案字[2023]第7-11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3月9日15时在海口市秀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4号信访中心7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秀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马腾林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罗华莲诉你方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3〕262号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3月8日15时30分在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北茫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欣蕊、朱杰、王杞运、吴磊、李楠、宋玉玲、宋业迁、周伟、袁伟民、曾超男、胡兵、刘玄轩、梅志伟、马望、柳文、王进儒、李艳倪、刘寒旭、邓莉、程炀晟、叶娜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3〕126号、127号、128号、129号、130号、131号、132号、206号、207号、208号、209号、210号、211号、243号、244号、245号、246号、247号、248号、249号、585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3月17日9时1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众商汇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覃诗梦诉你方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3〕924号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3月22日15时在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悦欣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马望诉你方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3〕243号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3月17日9时10分在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北墨行神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程海静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3〕534号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3月2日13时40分在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7室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东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静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3〕818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3月16日13时40分在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7室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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