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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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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程婷
1月5日,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江某及其家人进行人身安全保护。这是柞水法院发出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了本案中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法院查明,申请人江某与被申请人余某系夫妻关系,婚后余某时常辱骂、殴打江某。2022年12月,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余某再次殴打江某,致使江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和头皮开裂。此外,余某还经常威胁江某及其娘家亲属。江某自称其遭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侵害,遂向法院提交了人身保护令申请,并提交了诊断证明、受伤照片、录音等证据材料。 柞水县法院家事审判庭收到该案后,立即开启受理案件诉事速办通道并核查证据。结合相关证据,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江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同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当地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与当地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共同监督被申请人的行为,共同为申请人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经办法官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仅是一纸文书,它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官提醒,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要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家庭成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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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家暴身心皆受创 法撑腰获发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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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律服务·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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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程婷
1月5日,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江某及其家人进行人身安全保护。这是柞水法院发出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了本案中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法院查明,申请人江某与被申请人余某系夫妻关系,婚后余某时常辱骂、殴打江某。2022年12月,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余某再次殴打江某,致使江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和头皮开裂。此外,余某还经常威胁江某及其娘家亲属。江某自称其遭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侵害,遂向法院提交了人身保护令申请,并提交了诊断证明、受伤照片、录音等证据材料。 柞水县法院家事审判庭收到该案后,立即开启受理案件诉事速办通道并核查证据。结合相关证据,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江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同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当地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与当地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共同监督被申请人的行为,共同为申请人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经办法官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仅是一纸文书,它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官提醒,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要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家庭成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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