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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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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于2022年12月2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2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法工委与有关方面协同配合,对法规、司法解释和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取得新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说。 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研究出台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健全备案审查制度体系,提高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水平。 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4829件 报告介绍了2022年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收到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及特别行政区法律共1172件,其中行政法规23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法规500件,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495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8件,经济特区法规40件,司法解释20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11件,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15件。 一年来,制定《法规、司法解释形式审查工作程序》,加强形式审查,对存在报备问题的56件法规督促报备机关及时予以改正。对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可能存在问题的333件审查建议,移送有关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研究处理。此外,法工委还研究处理了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移送或提出的审查建议286件,并对2021年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跟踪督促,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生育保险等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督促、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废止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781件。 一年来,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4829件,其中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4067件,包括针对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提出的108件,针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提出的3815件,针对司法解释提出的144件。 “我们将不断畅通人民权益表达渠道和参与过程,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提出的或者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完善审查建议办理机制,提高重点、难点审查建议办理成效,把备案审查工作和制度建设成为人大民主民意重要表达平台和载体。”沈春耀说。 探索建立备案审查案例指导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法工委探索建立备案审查案例指导制度,选编有关事例实例作为备案审查工作案例印送地方人大参考,推动解决地方立法共性问题,统一审查标准和尺度。收集整理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处理的典型事例139件,作为工作交流材料。 据沈春耀透露,2023年将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指导。适时召开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结合有关法律法规修改,举办工作培训班。运用备案审查工作案例推动工作交流互鉴。同时,健全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提高报告质量,通过报告制度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推进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 将加强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 沈春耀介绍了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初步安排。 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方面,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善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思路、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对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准确把握和阐明与宪法规定有关的内容。认真研究、妥善处理规范性文件中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改正与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不一致不相符的问题。 同时,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加强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建立健全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常态化机制。依法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开展备案审查。 在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方面,将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加强调研论证,强化审查说法说理,提升审查工作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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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探索建立备案审查案例指导制度收集地方典型事例13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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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今年研究出台完善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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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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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于2022年12月2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2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法工委与有关方面协同配合,对法规、司法解释和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取得新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说。 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研究出台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健全备案审查制度体系,提高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水平。 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4829件 报告介绍了2022年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收到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及特别行政区法律共1172件,其中行政法规23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法规500件,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495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8件,经济特区法规40件,司法解释20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11件,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15件。 一年来,制定《法规、司法解释形式审查工作程序》,加强形式审查,对存在报备问题的56件法规督促报备机关及时予以改正。对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可能存在问题的333件审查建议,移送有关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研究处理。此外,法工委还研究处理了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移送或提出的审查建议286件,并对2021年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跟踪督促,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生育保险等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督促、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废止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781件。 一年来,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4829件,其中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4067件,包括针对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提出的108件,针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提出的3815件,针对司法解释提出的144件。 “我们将不断畅通人民权益表达渠道和参与过程,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提出的或者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完善审查建议办理机制,提高重点、难点审查建议办理成效,把备案审查工作和制度建设成为人大民主民意重要表达平台和载体。”沈春耀说。 探索建立备案审查案例指导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法工委探索建立备案审查案例指导制度,选编有关事例实例作为备案审查工作案例印送地方人大参考,推动解决地方立法共性问题,统一审查标准和尺度。收集整理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处理的典型事例139件,作为工作交流材料。 据沈春耀透露,2023年将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指导。适时召开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结合有关法律法规修改,举办工作培训班。运用备案审查工作案例推动工作交流互鉴。同时,健全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提高报告质量,通过报告制度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推进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 将加强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 沈春耀介绍了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初步安排。 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方面,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善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思路、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对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准确把握和阐明与宪法规定有关的内容。认真研究、妥善处理规范性文件中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改正与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不一致不相符的问题。 同时,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加强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建立健全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常态化机制。依法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开展备案审查。 在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方面,将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加强调研论证,强化审查说法说理,提升审查工作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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