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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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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侯 康 全村273户963名村民全部喜迁新居,拆迁和选房过程没有发生一起诉讼、信访案件。 这是今年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杏元子村的一件大事喜事。 平稳拆迁秘诀是什么?为实时化解拆迁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今年3月,周村区人民法院在杏元子村设立巡回“微法庭”。村党支部书记董锋随时在线申请法官线上、线下调解矛盾纠纷,并在法庭帮助下对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进行了修改。“从程序到内容,都确保了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合法性,特别是明确了集体组织成员认定和土地补偿款分配时的依据,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和纷争发生。”董锋说。 哪里最容易结矛盾纠纷“疙瘩”,就在哪里提早进行预防、化解。近年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打造“齐乐融融”诉源治理品牌,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自主研发诉源信息平台推动“万人成讼率”精准考核到乡镇和街道办,并通过专业调解、分调裁审等措施打造多维度、全链条矛盾调解网络。今年1月至11月,全市法院诉讼总量在同比下降22%的基础上,再降5.23%,一审案件收案数量也实现了负增长,同比下降3.46%。 为打通乡村诉源治理“神经末梢”,淄博中院大力支持和推进“无讼村(社区)”建设,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市推动“无讼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标准,细化考评内容,积极拓宽全市“无讼村(社区)”覆盖面。截至目前,各区县在辖区选树“无讼村(社区)”示范点80余个。 “在建设‘无讼村(社区)’的同时,我们紧盯8个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有针对性地建立矛盾纠纷一体化调处机制。”淄博中院院长梁久军介绍说,针对金融、物业、道路交通等8个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法院联合司法、公安交警等15个市级部门建立矛盾纠纷一体化调处机制。其中,沂源县人民法院聚焦果品行业,推动建立26个行业调解组织、6个乡土调解室,全面提升行业自治水平,果业链纠纷调解率达85%,成讼率下降70%以上。张店区人民法院在企业设立助企工作室,化解涉企矛盾纠纷60余件。今年1月至11月,淄博市物业纠纷、信用卡纠纷分别同比下降37.68%、9.5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数量在连续两年同比下降的基础上再降8.94%。 如何动态把握矛盾纠纷难点痛点,更加精准地做到诉源治理?淄博中院研发了以“万人成讼率”为考核指标的诉源信息平台,实时反映一个地区社会治理效果及社会矛盾情况。“传统的‘万人成讼率’计算方法以现行案件数量为评价基础,不能全面反映纠纷产生的根源,为增强诉源治理措施的针对性,我们在运用传统方式计算的同时创新性提出以诉讼主体数量为基础的计算新模式,使数据评价更加多元、立体,有效引导诉源治理工作精准发力。”淄博中院副院长徐兴军说。同时,平台还自动生成金融、物业、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涉诉数据,建立保险行业“万单成讼率”通报机制,并定期向银行、物业等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涉诉数据,帮助找准治理着力点和治理路径。 纠纷解决在源头,矛盾化解在诉前。淄博法院将非诉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实现与20余家行业协会和调解组织常态化诉调对接,建成涵盖劳动争议、家事纠纷、道路交通、医疗、建筑业等多领域多类型的专业化诉前调解体系。全面推行“调解为主、速裁支撑、精审兜底”的新型办案模式,把调解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 淄博中院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成立市级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将调解员嵌入速裁团队,目前全市基层法院共入驻特邀调解员692名。今年以来,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案件153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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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法院建立矛盾纠纷一体化调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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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诉源治理着力点源头解纷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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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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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李娜 □ 本报通讯员 侯 康 全村273户963名村民全部喜迁新居,拆迁和选房过程没有发生一起诉讼、信访案件。 这是今年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杏元子村的一件大事喜事。 平稳拆迁秘诀是什么?为实时化解拆迁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今年3月,周村区人民法院在杏元子村设立巡回“微法庭”。村党支部书记董锋随时在线申请法官线上、线下调解矛盾纠纷,并在法庭帮助下对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进行了修改。“从程序到内容,都确保了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合法性,特别是明确了集体组织成员认定和土地补偿款分配时的依据,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和纷争发生。”董锋说。 哪里最容易结矛盾纠纷“疙瘩”,就在哪里提早进行预防、化解。近年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打造“齐乐融融”诉源治理品牌,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自主研发诉源信息平台推动“万人成讼率”精准考核到乡镇和街道办,并通过专业调解、分调裁审等措施打造多维度、全链条矛盾调解网络。今年1月至11月,全市法院诉讼总量在同比下降22%的基础上,再降5.23%,一审案件收案数量也实现了负增长,同比下降3.46%。 为打通乡村诉源治理“神经末梢”,淄博中院大力支持和推进“无讼村(社区)”建设,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市推动“无讼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标准,细化考评内容,积极拓宽全市“无讼村(社区)”覆盖面。截至目前,各区县在辖区选树“无讼村(社区)”示范点80余个。 “在建设‘无讼村(社区)’的同时,我们紧盯8个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有针对性地建立矛盾纠纷一体化调处机制。”淄博中院院长梁久军介绍说,针对金融、物业、道路交通等8个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法院联合司法、公安交警等15个市级部门建立矛盾纠纷一体化调处机制。其中,沂源县人民法院聚焦果品行业,推动建立26个行业调解组织、6个乡土调解室,全面提升行业自治水平,果业链纠纷调解率达85%,成讼率下降70%以上。张店区人民法院在企业设立助企工作室,化解涉企矛盾纠纷60余件。今年1月至11月,淄博市物业纠纷、信用卡纠纷分别同比下降37.68%、9.5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数量在连续两年同比下降的基础上再降8.94%。 如何动态把握矛盾纠纷难点痛点,更加精准地做到诉源治理?淄博中院研发了以“万人成讼率”为考核指标的诉源信息平台,实时反映一个地区社会治理效果及社会矛盾情况。“传统的‘万人成讼率’计算方法以现行案件数量为评价基础,不能全面反映纠纷产生的根源,为增强诉源治理措施的针对性,我们在运用传统方式计算的同时创新性提出以诉讼主体数量为基础的计算新模式,使数据评价更加多元、立体,有效引导诉源治理工作精准发力。”淄博中院副院长徐兴军说。同时,平台还自动生成金融、物业、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涉诉数据,建立保险行业“万单成讼率”通报机制,并定期向银行、物业等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涉诉数据,帮助找准治理着力点和治理路径。 纠纷解决在源头,矛盾化解在诉前。淄博法院将非诉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实现与20余家行业协会和调解组织常态化诉调对接,建成涵盖劳动争议、家事纠纷、道路交通、医疗、建筑业等多领域多类型的专业化诉前调解体系。全面推行“调解为主、速裁支撑、精审兜底”的新型办案模式,把调解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 淄博中院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成立市级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将调解员嵌入速裁团队,目前全市基层法院共入驻特邀调解员692名。今年以来,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案件153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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