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质效

  □ 王海山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检察机关要敢于担当,依法能动履职。
  要依法能动履职,坚决扛起确保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的政治责任,扛起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需求、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责任,扛起履行宪法法律赋权的检察责任。要强化能动履职,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聚焦中心大局开展工作,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持续深化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巡回检察、民事和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务实有效举措,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
  要积极争取被监督单位的支持配合,奋力开创监督与被监督良性互动新局面。要深化配合协作,加强沟通联动,强化诉源治理,积极主动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共同解决好协同落实中的盲区、堵点,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都管”,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强化信息共享,树立大数据思维,加快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助力检察机关以大数据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作者系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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