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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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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以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打造“刺梨花未检”品牌,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10月5日,龙里县检察院联合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印发《刑事案件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单办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全县救助、关爱服务管理体系。 《办法》明确9家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需要教育管理、心理辅导、医疗救助、就业帮助、经济帮扶等关爱救助措施的,需及时推单至相应的成员单位开展关爱救助。 此外,为推动“依法带娃”,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于今年3月挂牌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联合共青团龙里县委员会及禁毒、民政、教育、关工委、妇联等多个部门,出台《龙里县关于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协调工作办法》,共同打造一支由教师、心理咨询师、检察官等组成的家庭教育指导队伍,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江运鹏 王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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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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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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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以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打造“刺梨花未检”品牌,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10月5日,龙里县检察院联合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印发《刑事案件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单办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全县救助、关爱服务管理体系。 《办法》明确9家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需要教育管理、心理辅导、医疗救助、就业帮助、经济帮扶等关爱救助措施的,需及时推单至相应的成员单位开展关爱救助。 此外,为推动“依法带娃”,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于今年3月挂牌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联合共青团龙里县委员会及禁毒、民政、教育、关工委、妇联等多个部门,出台《龙里县关于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协调工作办法》,共同打造一支由教师、心理咨询师、检察官等组成的家庭教育指导队伍,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江运鹏 王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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